当前位置:首页 司法考试 只要犯罪就承担刑事责任吗

只要犯罪就承担刑事责任吗

发布时间:2023-01-23 23:48:49

不是只要犯罪就要承担刑事责任,如果行为人没有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则不承担刑事责任,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也不负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只要犯罪就承担刑事责任吗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只要犯罪就承担刑事责任吗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犯罪一定要负刑事责任吗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五十条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必须保证一切与案件有关或者了解案情的公民,有客观地充分地提供证据的条件,除特殊情况外,可以吸收他们协助调查。

只要犯了罪就要承担刑事责任吗

刑事责任是实施犯罪行为的法律后果,不是被判处 刑罚 的前提,但不是所有的人实施了犯罪行为都承担刑事责任。根据《 刑法 》第17条第1款、第2款的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 故意伤害致人重伤 或者死亡、强奸、 抢劫 、贩卖毒品、放火、爆炸、 投放危险物质罪 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也就是说凡年满16周岁的人,实施了刑 法规 定的任何一种犯罪行为,都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于未满16周岁的人实施了刑法规定的行为,在一般情况下是不负刑事责任的。但是,考虑到有些犯罪社会危害性很大,如杀人、抢劫、强奸、爆炸等,后果很严重,这些严重的犯罪行为对于接近16周岁的未成年人来说,其是非观念和道德标准已经可以作出正确的判断,所以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不满14周岁的人实施的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一律不认为是犯罪。

不满十八周岁犯罪负刑事责任吗

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不满十八周岁犯罪承担刑事责任的情形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别处理:

只要犯罪就承担刑事责任吗

1、已满十六周岁的,为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只要犯罪,就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2、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六周岁的,为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如果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所犯的罪不属于这八种类型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3、未满十四周岁的,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另外,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十七条【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第十七条之一【刑事责任年龄】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第十八条【特殊人员的刑事责任能力】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温馨提示:
本文【只要犯罪就承担刑事责任吗】由作者 刑法知识 转载提供。 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 自学教育网 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若存在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管理员或作者进行删除。
(c)2008-2025 自学教育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汕头市灵创科技有限公司
粤ICP备2024240640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