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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的申请时限

发布时间:2023-05-01 15:26:28

关于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的申请时限是1年。一般应当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计算。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交医疗事故争议处理书面申请(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有关事实、具体请求及理由等)。

关于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的申请时限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

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

关于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的申请时限

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有关事实、具体请求及理由等。

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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