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申请临时牌照可以提前三天,领取临时号牌时须按要求,填写《临时行驶车登记表》,提交机动车所有人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机动车来历凭证;以及出厂合格证等。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五条
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车辆管理所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
(一)未销售的;
(二)购买、调拨、赠予等方式获得机动车后尚未注册登记的;
(三)进行科研、定型试验的;
(四)因轴荷、总质量、外廓尺寸超出国家标准不予办理注册登记的特型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