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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合同超过合同工期谁负责

发布时间:2023-05-01 19:59:27

施工合同超过合同工期如果是由于发包方的原因导致的,一般由发包方负责。如果是由于施工方的原因导致的,则由施工方负责。如果是由于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的,由各方协商如果承担责任。

施工合同超过合同工期谁负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条

施工合同超过合同工期谁负责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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