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司法考试 保护费是不当得利吗

保护费是不当得利吗

发布时间:2023-01-24 01:55:34

保护费是不当得利。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应负返还的义务,除非是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等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保护费是不当得利吗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条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



民法典上什么是不当得利?

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如售货时多收货款, 拾得遗失物 据为己有等。取得利益的人称受益人,遭受损害的人称受害人。不当得利的取得,不是由于受益人针对受害人而为的违法行为而是由于受害人或第三人的疏忽、误解或过错所造成的。受益人与受害人之间因此形成债的关系,受益人为债务人,受害人为债权人。返还不当得利的方法:①原物返还,即当原物尚存时,应返还原物。

②作价返还,即如果原物已不存在,则可作价偿还。返还不当得利,除返还原来所取得的利益外,由此利益所产生的孳息也应一并返还.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使他人受到损失,而自己获得利益的行为引起的一种事实状态,因不当得利而产生的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就是 不当得利之债 ,其中取得不当利益的人叫受益人,是不当得利之债的债务人,负有返还不当得利的债务。财产受损失的叫受害人,是不当得利之债的债权人,享有请求受益人返还不当利益的债权。不当得利是引起 债权债务关系 发生的一种法律事实,因其引起此债完全是基于法律的规定,而不是基于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所以不当得利作为债的发生根据之一只能是事件而不是 民事法律行为 。利益获得方返还不当得利的范围受善意还是恶意的影响。分为以下三种情况①受益人为善意,即在取得利益时不知道没有合法根据其返还利益的范围以利益存在的部分为限,如果利益已经不存在,则不负返还义务。所谓现存部分,不应该只限于原物或原物的固有形态,如形态已改变,其财产价值仍存在或可代偿,仍属于尚存部分。

②受益人是恶意,即在取得利益时明知道没有合法根据,其返还利益的范围应是受益人取得利益时的数额,即使该利益在返还时已经减少甚至不复存在也不能免除其返还义务。

③受益方在取得利益时为善意、嗣后为恶意的,其返还范围应以恶意开始时存在的利益为准。给付发生的不当得利 1.给付的目的自始不存在但在下列情形,当事人一方虽然没有给付义务而为给付,另一方的的得利也不为不当得利:履行道德义务而为给付为履行未到期债务而交付财产明知无给付义务而交付财产因不法原因而交付的财产(但是如果是单方面违法的,照样构成不当得利,如绑架的赎金、黑社会的保护费等)。 2.给付的目的未达到3.给付的目的嗣后不存在。给付以外的不当得利: 1基于受益人自己的行为而发生的不当得利。 2基于受损人的行为而发生的不当得利。 3基于第三人的行为而发生的不当得利。 4基于自然事件而发生的不当得利。 5基于法律规定而发生的不当得利。

不当得利的赔偿

一.给付发生的不当得利: 1.给付的目的自始不存在但在下列情形,当事人一方虽然没有给付义务而为给付,另一方的的得利也不为不当得利:履行道德义务而为给付为履行未到期债务而交付财产明知无给付义务而交付财产因不法原因而交付的财产(但是如果是单方面违法的,照样构成不当得利,如绑架的赎金、黑社会的保护费等)。 2.给付的目的未达到 3.给付的目的嗣后不存在。 二.给付以外的不当得利: 1基于受益人自己的行为而发生的不当得利。 2基于受损人的行为而发生的不当得利。 3基于第三人的行为而发生的不当得利。 4基于自然事件而发生的不当得利。 5基于法律规定而发生的不当得利

保护费是不当得利吗

法律上说的“不当得利”是什么意思?

《民法总则》第一百二十二条,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该条规定明确了不当得利人负有向利益受损人返还义务、利益受损人享有向不当得利人请求返还不当得利的权利的法律效果,也明确了“得利人得利没有法律根据”、“对方当事人利益受损失”、“得利人取得的利益与对方当事人的利益损失之间有因果联系”三项基本构成要件。

工资多发了5000不退犯法吗

法律分析:工资多发了5000不退犯法,构成不当得利。拒不退回多发的工资,符合侵占罪构成要件的,涉嫌构成侵占罪。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依据,有损于他人而取得利益。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工资是指雇主或者法定用人单位依据法律规定、或行业规定、或根据与员工之间的约定,以货币形式对员工的劳动所支付的报酬。工资可以以时薪、月薪、年薪等不同形式计算。在中国,由用人单位承担或者支付给员工的下列费用不属于工资:

(1)社会保险费;

(2)劳动保护费;

(3)福利费;

(4)解除劳动关系时支付的一次性补偿费;

(5)计划生育费用;

(6)其他不属于工资的费用。在政治经济学中,工资本质上是劳动力的价值或价格。工资是生产成本的重要部分。法定最少数额的工资叫最低工资,工资也有税前工资、税后工资、奖励工资等各种划分。在政治经济学中,资本本质上是劳动力的价值或价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保护费是不当得利吗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温馨提示:
本文【保护费是不当得利吗】由作者 刑法知识 转载提供。 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 自学教育网 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若存在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管理员或作者进行删除。
(c)2008-2025 自学教育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汕头市灵创科技有限公司
粤ICP备2024240640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