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的强奸男的会判刑,如果构成强制猥亵罪,则应当判处相应的刑罚,行为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
(二)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
(三)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四)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女性强奸男性行为可构成强制猥亵、侮辱罪,由于我国强奸罪保护的法益为妇女的性自由权,所以女人“强奸”男人不构成强奸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七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我国《刑法》中没有包含女性对男性的侵害。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我国是以成文法为准,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强奸是指男性对女性实施暴力性侵害。是法律的专门术语,没有包含女性对男性的侵害。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本国刑法里对强奸罪的准确定义)由此可看,女人对男人实施违背意志或暴力、胁迫等其他手段的“强奸”,在中国法律视角中不算强奸,当然这跟我过立法机构对普遍性的考量有关,随着社会发展、文化开放和物质对精神领域的影响等等层面产生的特殊性扩大化,女子强奸男子频发增多,所以这种特殊性的存在不可不考虑,由此而成为我国法律一大漏洞。
男性对女性实施强奸未遂的量刑为:构成强奸罪,一般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是可以在此基础上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刑法》第二十三条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首先18岁的男子已经是成年人了,他是有完成行为能力的青年男子,而他的女家教是36岁的中年女性。18岁的男子比36岁的女性在体力上是有一定优势的,我就不明白他怎么就被强了呢?难到他不会说不吗?就算那女的用强的,也强不过一个青年男子呀!如果是真的,他第一时间就应该去报案,并提拱证据,那女的就一定会就订罪。如果这一切他都没有做,只是他的片面之词,这就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