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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轻减轻处罚的情节

发布时间:2023-01-24 02:31:24

从轻减轻处罚的情节包括: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之一

从轻减轻处罚的情节

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条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条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



9种可以从轻减轻处罚的情形

法律分析:可以从轻减轻处罚的情形包括:

1、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2、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

3、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4、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减轻处罚是指判处低于法定最低刑的处罚。减轻处罚是指判处低于法定最低刑的处罚。减轻处罚是指判处低于法定最低刑的刑罚。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减轻处罚有两种情况:

1、犯罪分子具有刑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

2、犯罪分子虽然不具有刑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但是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判处法定最低刑认为较重时,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也可以在法定最低刑以下判处刑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五十条 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第七十八条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法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有哪些

法律分析:

1、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造成危害结果的(刑法第18条);

2、未遂犯(刑法第23条);

3、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的教唆犯(刑法第29条);

4、自首(刑法第67条);

5、立功(刑法第68条)。

(1)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节:

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刑法第17条)。

(2)应当减轻处罚的情节:

造成损害的中止犯(刑法第24条)。

(3)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情节:

1、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的(刑法第19条);

2、预备犯(刑法第22条)。

(4)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的情节:

从犯(刑法第27条)。

(5)可以减轻或免除处罚的情节:

1、在外国犯罪已经受过刑罚处罚的(刑法第10条);

2、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刑法第68条);

3、个人贪污数额在5000元以上不满10000元,犯罪后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赃的(刑法第383条);

4、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刑法第390条);

5、介绍贿赂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介绍贿赂行为的(刑法第392条)。

(6)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的情节:

1、防卫过当(刑法第20条);

2、避险过当(刑法第21条);

3、胁从犯(刑法第28条);

4、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刑法第68条)。

(7)可以免除处罚的情节:

1、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刑法第37条);

从轻减轻处罚的情节

2、犯罪较轻的自首犯(刑法第67条);

3、非法种植罂栗或者其它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刑法351条)。

(8)应当免除处罚的情节:

没有造成损害的中止犯(刑法第24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二条 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从重处罚、从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刑罚。

第二十二条 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第二十三条 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刑法中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分的情形有

1、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1)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造成危害结果的;

(2)未遂犯;

(3)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的教唆犯;

(4)自首;

(5)立功。

2、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节: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

3、应当减轻处罚的情节:造成损害的中止犯。

4、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情节:

(1)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的;

(2)预备犯。

5、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的情节:从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二条 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从重处罚、从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刑罚。第六十三条 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本法规定有数个量刑幅度的,应当在法定量刑幅度的下一个量刑幅度内判处刑罚。犯罪分子虽然不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但是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也可以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

刑法中哪些情节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刑法中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节有:行为人需要负担刑事责任但是未满十八周岁,行为人已满七十五周岁,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有重大立功表现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八条

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第六十七条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情形有哪些

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情形的是哪几种?

《行政处罚法》

第二十五条 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第二十六条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但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有违法行为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

第二十七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二)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

(三)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四)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十二条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第十三条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给予处罚。

第十四条 盲人或者又聋又哑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不予处罚。

第十九条 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

(一)情节特别轻微的

(二)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后果,并取得被侵害人谅解的

(三)出于他人胁迫或者诱骗的

(四)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的

(五)有立功表现的。

第二十一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从轻减轻处罚的情节

(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七十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注本条不属于减轻处罚的情形,只是不执行拘留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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