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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后哪些情形下可申请救助资金

发布时间:2023-05-02 07:19:53

交通事故后,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的、机动车未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肇事逃逸的,可以申请救助资金。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因抢救伤员需要及时支付的抢救费,应当由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接到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立即进行垫付。

交通事故后哪些情形下可申请救助资金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四条

国家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以下简称救助基金)。有下列情形之一时,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由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一)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

(二)肇事机动车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

(三)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

交通事故后哪些情形下可申请救助资金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

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垫付抢救费用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垫付抢救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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