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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负责道路施工造成的交通事故

发布时间:2023-05-02 09:00:51

道路施工造成的交通事故的,如果施工队未放置示标志以及未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施工人员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但如果放置了或者采取措施了,则由造成事故的车主承担责任。

谁负责道路施工造成的交通事故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二条

因工程建设需要占用、挖掘道路,或者跨越、穿越道路架设、增设管线设施,应当事先征得道路主管部门的同意;影响交通安全的,还应当征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同意。

施工作业单位应当在经批准的路段和时间内施工作业,并在距离施工作业地点来车方向安全距离处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采取防护措施;施工作业完毕,应当迅速清除道路上的障碍物,消除安全隐患,经道路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验收合格,符合通行要求后,方可恢复通行。

对未中断交通的施工作业道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加强交通安全监督检查,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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