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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都执行什么

发布时间:2023-01-14 15:57:21

被执行人执行以下内容:

1、申报财产,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

被执行人都执行什么

2、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九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法院强制执行可以执行哪些财产

法律分析:法院强制执行财产范围:

(一)收入、银行存款、现金、有价证券;

(二)土地使用权、房屋等不动产;

(三)交通运输工具、机器设备、产品、原材料等动产;

(四)债权、股权、投资权益、基金、知识产权等财产性权利;

(五)其他应当报告的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法院对被执行人有哪些措施

法律分析: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法院可以采取如下强制措施:

一、向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情况;有权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但查询、冻结、划拨存款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二、从被执行人的工资、奖金、各种有价证券以及其他合法收入中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部分。

三、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三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法院对被执行人有哪些强制措施

法律解析:

对被执行人有以下这些强制措施: (1)查询、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 (2)扣留、提取被执行人的收入 (3)查封、扣押、冻结、变实、拍卖被执行人的财产 (4)强制被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的财物和票证 (5)强制被执行人迁出房屋或者退出土地 (7)强制被执行人完成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 (8)强制被执行人交付 迟延履行金 或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9)继续执行。

法律依据:

《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 可以在提起 诉讼 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 管辖权 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 第一百零二条,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法院强制执行会执行什么财产

法院在强制执行时,可以执行属于被执行人所有的任何财产,主要包括:现金、存款、汽车、房产、投资收益、投资股份、应收债权等。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在执行时,可采取搜查、查封、扣押、冻结、扣划、拍卖、将被执行人加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等执行措施,如果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的,还可以采取司法拘留和罚款的民事制裁措施。

法院执行庭强制执行的流程都有哪些?什么情况下会被强制执行?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章的规定,我国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程序步骤是:

被执行人都执行什么

1、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2、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3、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

4、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

5、强制被申请执行人迁出房屋或者退出土地。

6、强制执行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

7、强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和支付迟延履行金。

8、强制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

拓展资料:法院强制执行程序期限为多长时间

1、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但中止执行的期间应当扣除。

2、有特殊情况须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报请本院院长或副院长批准。申请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5日内提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上一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责令执行法院限期执行或者变更执行法院:

(1)债权人申请执行时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对该财产未执行完结的;

(2)执行过程中发现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法院自发现财产之日起超过六个月对该财产未执行完结的;

(3)对法律文书确定的行为义务的执行,执行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依法采取相应执行措施的;

(4)其他有条件执行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

(5)如超过六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成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对被执行人的财产执行的顺序

【法律分析】

被执行的财产不足以退赔刑事案件所涉被害人损失的情况下,普通民事债权人主张参与该分配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的若干规定》 第十三条第一款

被执行人在执行中同时承担刑事责任、民事责任,其财产不足以支付的,按照下列顺序执行:

1、人身损害赔偿中的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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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退赔被害人的损失。

3、其他民事债务。

4、罚金。

5、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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