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财产损失评估有异议的处理办法: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并且申请异议的有效期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当事人之日起三日内。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