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强奸未遂的,如果是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则会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基础上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且对于未遂犯,应当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成年人 强奸未遂 ,涉嫌 强奸罪 ,应当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有期徒刑 , 犯罪未遂 应当从轻处罚, 未成年人犯罪 应当从轻处罚。 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强奸是一种违背被害人的意愿,使用暴力、威胁或伤害等手段,强迫被害人进行性行为的一种行为。 《 刑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事犯罪往往在不同的阶段有不同的犯罪形态,犯罪未遂是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强奸未遂比照既遂的量刑标准从轻处罚。既遂的量刑标准为,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有其他恶劣情形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四)二人以上轮奸的(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之一【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罪】对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女性负有监护、收养、看护、教育、医疗等特殊职责的人员,与该未成年女性发生性关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有前款行为,同时又构成本法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强奸未遂 也是 强奸罪 ,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有期徒刑 的基础上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强奸罪可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若存在 刑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的五种情形的,可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 死刑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具体 刑罚 由人民法院根据案件详情依法判决。《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第二百三十六条之一 【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罪】对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女性负有监护、 收养 、看护、教育、医疗等特殊职责的人员,与该未成年女性发生性关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有前款行为,同时又构成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