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鉴定报告三十日内出来,超过三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车辆鉴定报告是指发生交通事故后,公安机关交通治理部门为了解决交通事故而委托专业机构进行车辆鉴定。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鉴定机构确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确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超过三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