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司法考试 车辆临时牌照使用规定

车辆临时牌照使用规定

发布时间:2023-05-02 22:32:20

车辆临时牌照使用规定:

车辆临时牌照使用规定

1、准予机动车临时上道路行驶的纸质机动车号牌,也称临时行驶车号牌。是指新购车辆在未正式落户前由公安车管部门发放的临时车辆行驶证明。

2、在临时牌照上面会有标明有效期,有效期分别为15、30和90日,临时牌照必须在有效期内使用,超过有效期后还没取得正式牌照的,必须重新申请,但是申请次数不可以超过三次。

3、临时牌照的贴法:一张临时牌照的,应贴在前挡风玻璃左下角或右下角,不影响驾驶员视线最佳;如果有两张临时牌照的,一张贴前挡风玻璃,另外一张应贴在车内后挡风玻璃左下角,如果后挡风玻璃没有位置可以贴,那么另外一张临时牌照也应随车携带。

车辆临时牌照使用规定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

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

温馨提示:
本文【车辆临时牌照使用规定】由作者 说法律 转载提供。 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 自学教育网 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若存在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管理员或作者进行删除。
(c)2008-2025 自学教育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汕头市灵创科技有限公司
粤ICP备2024240640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