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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驾照扣分新规定

发布时间:2023-05-02 22:35:51

c1驾照在一个周期内没有扣满12分的,在周期结束前到交通部门处理违章即可;扣满12分的,驾驶证会被暂扣,需要责任人参加学习,考试合格的驾照扣分才能清零,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学习成绩考试,不按照规定参加学习考试的可以给予暂停驾驶证。

c1驾照扣分新规定

法律依据: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八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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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九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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