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尾是指同车道行驶的车辆尾随而行时,后车车头与前车车尾相撞的行为。追尾为后车全责,后车可报保险定损在赔偿范围内进行赔偿,但是超出保险额度的需要自己承担。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若是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