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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计算误工费和营养费

发布时间:2023-05-03 01:38:12

营养费,除身体基本需求饮食以外的营养品作为对身体补充而支出的费用,是一种辅助治疗。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误工费按照误工时间和工资水平来计算,营养费按照医疗机构出具的标准来计算。

怎样计算误工费和营养费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

误工时间为受伤治疗开始误工日到身体康复可以复工日或是按医疗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确定。对于伤残持续误工的,可算至定残日前一天。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实际减少额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若赔偿权利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受诉法院可参照法院所在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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