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开具的条件:
1、发生了交通事故;
2、当事人双方之间的责任划分清楚明确,事实无异议;
3、当事人不涉嫌交通肇事罪。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九条
伤人事故符合下列条件,各方当事人一致书面申请快速处理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根据已经取得的证据,自当事人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一)当事人不涉嫌交通肇事、危险驾驶犯罪的;
(二)道路交通事故基本事实及成因清楚,当事人无异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