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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投案自首呢

发布时间:2023-01-24 10:39:47

投案自首是指当事人犯罪后自行前往司法机关或其他有关机关,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但是如果当事人已经在服刑,并且如实供述自己的其他罪行,也算自首。

法律依据:

《刑法》第六十七条

什么是投案自首呢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什么是投案自首

关于自首的定义,刑法第67条第1款已作明确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据此,认定自首必须同时具备两项基本要件。一是必须自动投案二是必须如实地供述自己的罪行。投案的方式没有限制,犯罪嫌疑人因病、伤或者为了减轻犯罪后果,委托他人先代为投案,或者先以信电投案的;并非出于犯罪嫌疑人主动,而是经亲友规劝、陪同投案的。公安机关通知犯罪嫌疑人的亲友,或者亲友主动报案后,将犯罪嫌疑人送去投案的,均属于自动投案。关于“自动投案”的规定,共有十多种情况可认定为“自动投案”,具体如下:

(1)犯罪嫌疑人向其所在单位、城乡基层组织或者其他有关负责人员投案的(2)犯罪嫌疑人因病、伤或者为了减轻犯罪后果,委托他人先代为投案,或者先以信电投案的(3)罪行未被司法机关发觉,仅因形迹可疑被有关组织或者司法机关盘问、教育后,主动交代自己的罪行的(4)犯罪后逃跑,在被通缉、追捕过程中,主动投案的(5)经查实确已准备去投案,或者正在投案途中,被公安机关捕获的,应当视为自动投案。

(6)并非出于犯罪嫌疑人主动,而是经亲友规劝、陪同投案的(7)公安机关通知犯罪嫌疑人的亲友,或者亲友主动报案后,将犯罪嫌疑人送去投案的(8)犯罪后主动报案,虽未表明自己是作案人,但没有逃离现场,在司法机关询问时交代自己罪行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投案和自首的区别

投案是指罪犯出于本意,向公安机关承认犯罪事实。自首是指犯罪案件被发现,尚未查清事实的情况下主动交代犯罪事实。

【法律分析】

犯罪分子在犯罪之后,归案之前,出于本人的意志而向有关机关或个人承认自己实施了犯罪,并自愿置于有关机关或个人的控制之下。投案与自首的区别为前者是后者的前提,也即若是想要构成自首,首先需要在未被公安机关抓捕之前就主动投案,再接着需要如实的向公安机关供述自己的罪行,若经过核实发现供述的内容确实属实,那么就会构成自首。犯罪事实虽被发现,但不知何人所为;或者犯罪事实和犯罪分子均已被发现,但是尚未受到司法机关的传唤或者尚未采取强制措施之前,主动到司法机关或者所在单位、基层组织等投案,愿意接受审查和追诉的会构成自动投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七条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关于投案自首

1、什么是自首?

《刑法》第六十七条 【自首】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什么是投案自首呢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从刑法对自首情节的规定不难看出,自首,是指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甚至是已经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只要他能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依然可以认定为自首。

2、构成自首的条件是什么?

为正确认定自首,对具有自首表现的犯罪分子依法适用刑罚,于1998年,最高人民法院作出《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

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以及《解释》第一条,我们可以得出构成自首的关键条件为两个。

第一是自动投案,自动投案是指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机关发觉,或者虽被发觉,但犯罪嫌疑人尚未受到讯问、未被采取强制措施时,主动、直接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投案。

第二是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如实供述是指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后,如实交代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

因此,构成自首要符合主动投案和如实交代两个条件。

3、经公安机关通缉主动投案或被公安机关口头、电话传唤到案是否能认定为自动投案呢?

根据《解释》中对于自动投案的定义,我们可以看出哪怕犯罪事实或者嫌疑人已经被公安机关发觉,但在犯罪嫌疑人尚未受到讯问、未被采取强制措施时,主动、直接向公安机关投案的,依然属于自动投案。也就是说,对于犯罪嫌疑人无论是经公安机关通缉后投案,还是公安机关口头、电话传唤后才到案,这两种情况均完全符合上述规定,应视为自动投案。

所以,经公安机关通缉主动投案或被公安机关口头、电话传唤到案后只要能如实交代罪行是能够认定为自首的。

什么是投案自首呢

4、认定为自首的一般均应当依法从宽处罚。

首先,根据《刑法》规定,我们已经知道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其次,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若干意见》,对于自首的被告人,除了罪行极其严重、主观恶性极深、人身危险性极大,或者恶意地利用自首规避法律制裁者以外,一般均应当依法从宽处罚。

所以,认定为自首的一般均应当依法从宽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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