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为人入职诈骗公司但马上离职,没有参与诈骗行为且不知情的,是不会被判处刑事处罚的。《刑法》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法律分析:公司涉嫌诈骗,离职人员不一定会收到牵连,需要看其在犯罪过程中起到的作用。如果员工在犯罪过程中是从犯或者胁从犯的身份,就需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如果发现公司涉嫌诈骗,第一时间应报警处理,并离职。在经过公安机关的调查后,发现员工没有参与诈骗过程,就不会承担任何责任。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款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款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诈骗数额接近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并具有前款规定的情形之一或者属于诈骗集团首要分子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七条 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第二十八条规定,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同时,如果员工确实没有参与诈骗的,司法机关会在核实后免予处罚。
要看该离职员工当初在职时是否参与诈骗,如果当初在职时,该离职员工参与了诈骗,不仅会被公安传唤,而且会被追究刑事责任的,要被抓坐牢,如果没有参与诈骗,就不会被抓坐牢。
法律依据:《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公司涉嫌诈骗,离职人员不一定会收到牵连,需要看其在犯罪过程中起到的作用。如果员工在犯罪过程中是从犯或者胁从犯的身份,就需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如果发现公司涉嫌诈骗,第一时间应报警处理,并离职。在经过公安机关的调查后,发现员工没有参与诈骗过程,就不会承担任何责任。
法律分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从犯有两种情况: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的和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的。起次要作用的是指在整个共同犯罪活动中,处于从属于主犯的地位,对主犯的犯罪意图表示赞成、附和、服从,听从主犯的领导、指挥,不参与有关犯罪的决策和谋划;起辅助作用的从犯特点是不直接参与具体犯罪行为的实施,在共同犯罪活动中,为完成共同犯罪只起了提供物质或者精神帮助的作用。如提供作案工具、为实行犯采点望风、指示犯罪地点和犯罪对象、消除犯罪障碍等。认定从犯时,应当注意划清从犯与包庇犯的界限。二者的主要区别是:前者是在共同犯罪过程中,为完成共同犯罪,起了次要或者辅助作用,与主犯有共同故意;而后者是在犯罪分子实施犯罪后给予犯罪分子窝藏、窝赃等帮助的,事先与犯罪分子没有共同故意。这种行为人主观上是有罪过的,因此,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其实施危害行为是在被他人威胁、强迫,精神受到强制的情况下,不得已而为之的,其人身危险性也小于没受精神强制而实施犯罪的人,因此,规定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七条 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第二十八条 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如果当初在职时,该离职员工参与了诈骗,不仅会被公安传唤,而且会被追究刑事责任的。诈骗是非常严重的刑事违法行为,其处罚是相当严厉的,前公司涉嫌诈骗,但职员并不是说离职了就一定没有关系,要根据案情来进行分析,若在职期间进行了诈骗行为,也是构成犯罪的。如果公安机关传唤,需要积极配合调查。
法律分析
通常认为,诈骗罪的基本构造为行为人以不法所有为目的实施欺诈行为—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行为人取得财产—被害人受到财产上的损失。公司涉嫌诈骗,公司是由人组成的,警察会不会传唤离职的员工,那要看该离职员工当初在职时是否参与诈骗以及涉案金额大小,跟员工离职多久没有关系。如果当初在职时,该离职员工参与了诈骗,不仅会被公安传唤,而且会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但只要该离职员工当时没有参与诈骗,一般关系不大,就算警察找,也只是例行公事的盘问,甚至不会找该员工。诈骗罪行为人主观上是出于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行为人实施了诈骗行为。至于诈骗财物是归自己挥霍享用,还是转归第三人,都不影响本罪的成立。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才构成犯罪,如果诈骗数额较小,则不构成犯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如果明知是诈骗公司的话是需要判刑的。
法律分析
如果员工知道该公司从事的是诈骗活动而进行工作的,员工要作为团伙诈骗的从犯或者主犯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如果不知情的,一般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有的公司专门设立起来对他人进行诈骗,如果公司员工有参与的,就是共犯,也会以诈骗罪论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由单 位作为行为主体所实施的犯罪,称为单位犯罪。一般来说,单位犯罪,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为本单位谋取非法利益或 者以单位名义为本单位全体成员或多数成员谋取非法利益,由单位的决策机构按照单位 的决策程序决定,由直接责任人员具体实施,且刑法明文规定单位应受刑罚处罚的犯罪。对单位判处罚金,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规定的法定刑,与自然人犯罪的法定刑相同。单位犯罪是由单位的决策机构按照单位的决策程序决定,由直接责任人员实施的。 单位犯罪虽然是单位本身犯罪,但具体犯罪行为需要决定者与实施者。单位依赖于其成 员而存在,如果没有成员单位就不可能存在反之,如果单位的任何成员脱离了单位,就不 具有在单位中的地位与性质,不再作为单位的成员起作用,只是孤立的个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