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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执行没有财产可执行的要采取什么措施

发布时间:2023-01-24 12:26:20

人民法院可以对其暂时中止执行,待有可执行的财产之后再予以执行。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被执行人不能偿还债务的,仍应当继续履行义务。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一条人民法院采取本法第二百四十九条、第二百五十条、第二百五十一条规定的执行措施后,被执行人仍不能偿还债务的,应当继续履行义务。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强制执行没有财产可执行的要采取什么措施



强制执行没有财产可执行的要采取什么措施

人民法院可以对其暂时中止执行,待有可执行的财产之后再予以执行。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被执行人不能偿还债务的,仍应当继续履行义务。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采取本法第二百四十九条、第二百五十条、第二百五十一条规定的执行措施后,被执行人仍不能偿还债务的,应当继续履行义务。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强制执行后无财产执行怎么办

一、申请强制执行后,没有可执行财产该怎么处理

1、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后,但被告方没有可执行财产的,人民法院一般会裁定中止执行,而执行申请人在将来任何时间发现被执行人有可执行财产,随时可以申请执行,并且不受执行时效的限制。

2、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二、法院强制执行的手段有哪些

法院强制执行是法院根据法律判决结果对被告人采取的强制行为。被申请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1、查封是一种临时性措施,是指人民法院对被申请执行人的有关财产贴上封条,就地封存,不准任何人转移和处理的执行措施。

2、拍卖是人民法院以公开的形式、竞争的方式,按最高的价格当场成交,出售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3、变卖是指强制出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以所得价款清偿债务的措施。人民法院在

执行中需要变卖被申请执行人财产的,可以交由有关单位变卖,也可以由人民法院直接变卖。由人民法院直接变卖的,变卖前,应就价格问题征求物价等有关部门的意见,变卖的价格应当合理。

4、人民法院扣留、提取的存款和收入,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财产所得的金钱,应及时交付申请执行人,并结束执行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修订)》第二百六十三条

被法院强制执行没有钱还怎么办

欠款强制执行没钱还的处理办法如下:

1、强制执行公司没有钱,申请执行人可以请求法院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拍卖等强制执行的措施;

2、如果确实没有财产可执行的,可中止执行,之后再恢复执行。

强制执行没有财产可执行的要采取什么措施

一、民间借贷强制执行如下:

1、当事人向作出一审裁判的法院提出申请执行;

2、符合受理条件的,法院会进行处理;

3、作出强制执行的裁决;

4、采取强制执行的措施执行。

二、在申请执行时要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执行书,申请书必须载明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的基本情况以及请求执行的事项;

2、作为执行根据的生效法律文书,该法律文书须具有给付内容,执行标的和明确的被执行人;

3、申请执行人的身份证明;

4、继承人或者权利承受人申请执行,还应当提交继承或者承受权利的证明文件。

法院强制执行对方没钱怎么办

1、如果对方确实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话,只能中止执行。等对方有财产可供执行的话,可以恢复执行。

2、《民事诉讼法》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欠钱不还法院强制执行程序是怎样的

第一步:申请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第二步:法院受理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第三步:申请复议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步: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

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有可能隐匿、转移财产的,执行员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第五步:采取强制措施

强制执行没有财产可执行的要采取什么措施

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情况制作笔录,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执行法院可以通过以下强制执行的措施: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等措施。

没有财产怎么强制执行

首先,在法院强制执行过程中发现债务人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时,法院第一时间会终止此次执行行为,同时将被执行人列入失信黑名单。同时调查该债务人的真实情况。债务人名下没有财产,如果债务人有其他到期债权,可以要求法院向债务人的债务人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债务人的债务人冻结该款项或将款项拨到法院账户。如果经多方确认债务人确实已经家徒四壁,无力偿还,法院只能终结本次执行将债务人列入失信名单中,限制其高消费。等待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人民法院采取本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规定的执行措施后,被执行人仍不能偿还债务的,应当继续履行义务。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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