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迫他人工作的行为是违法的,情节严重的还可以构成强迫劳动罪,适用的刑事处罚规定为:以暴力、威胁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强迫他人劳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四条以暴力、威胁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强迫他人劳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明知他人实施前款行为,为其招募、运送人员或者有其他协助强迫他人劳动行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违法。
强迫他人工作的行为是违法的,情节严重的还可以构成强迫劳动罪。
强迫劳动指的是强迫职工劳动罪,是指用人单位违反劳动管理法规,以限制人身自由方法强迫职工劳动,情节严重的行为,根据刑法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您好,我国目前实行的是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4小时的标准工时制。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如果您公司是在这个范围内的话是允许的。
您公司的加班费是不符合规定的,支付加班费的具体标准是:在标准工作日内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36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劳动法》第41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劳动法》第44条规定:支付加班费的具体标准是:在标准工作日内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强迫他人主要看强迫他人干什么,以及强制的强度。强迫他人主要看是否有法律授权或约定授权,没有授权的,其实都在一定程度上违法,比如,监狱的犯人被要求劳动并不违法,但你在大街上拉一个人强迫劳动就违法。
一,如果公司强迫员工做工作职责之外的事,算违法,如果情节严重或造成严重后果,极有可能涉嫌强迫劳动违法犯罪。
二,有极少数人确实通过给老板做工作以外的事情获得了提拔,但是绝大部分人都没得到一毛钱好处。
我的建议是:
1、) 你要觉得自己还想继续在这家公司做下去,那没什么好说的。在不违反法律与道德的情况下,老板叫你做什么就做什么。2) 如果你无法再接受这样的无偿劳动,那么你可以先跟老板谈。但谈之前你要先做好离职的准备。如果老板心胸比较开阔,接受了你的意见,那么自然皆大欢喜。如果老板格局不大,那么即使表面上接受了,难保后面不会给你穿小鞋,逼你辞职。有些黑心老板甚至就说你自私,没有奉献精神,当场就要辞退你。无论你怎么选,都是你自己的决定。也不用怕别人说你 “没骨气” 什么的。生活是你自己的,凭本事挣钱不丢人。
三,下面从法律角度跟你说说选择 “继续被虐” 和 “勇敢反抗” 的不同知识点。1)如果你继续给老板儿子干活,那么你是无法从现公司这里领取合理报酬的。因为老板儿子的店应该是独立法人的。你给他 “帮工”,也不是全日制,只能算是劳务关系。即使有一天你要辞职了,想追讨合理报酬,也无法把你现在的公司作为劳动仲裁的对象。你只能通过民事诉讼起诉老板儿子的公司。这样一来,你们就需要提供各种证据证明劳动时间和合理报酬等等。这方面你要找专业律师,结合你们当地的法规、条例来进行。
2) 如果你不想干了,就看是你自己辞职还是老板辞退你。你自己辞职的话,公司是不会支付经济补偿金给你的。你就只能当自己被“鬼压床”了。如果公司辞退你的话,那么你要先评估公司是否 “违法辞退”。如果是“违法辞退”,那么一般可以获得2N经济补偿金。N 就是你已经在这家公司工作的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