嫖娼行为一般是不构成犯罪的,公安机关仅会对嫖娼行为人作出相应的治安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嫖娼不构成犯罪,属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但是有一个例外,如果明知是不满14周岁的幼女而发生性关系的,构成强奸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嫖娼被抓一般不会坐牢。依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行为人嫖娼的,一般不构成犯罪,属于违法行为,一般处10-15日拘留,可以并处5千元以下罚款。属于较轻情节的,则处5日以下拘留或5百元以下罚款。
但如果明知袭击患严重性病嫖娼的,则构成传播性病罪,处5年以下有期、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可能会坐牢。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三百六十条,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嫖娼被抓的,会按照以下情形处理:
1、行为人只是简单嫖娼行为的,不会被判刑的,只会受到公安机关的治安处罚,由公安机关根据嫖娼情况给予相应的罚款、拘留;
2、嫖娼人员和未满14周岁的人发生关系的,就涉嫌构成强奸罪,人民法院会根据嫖娼人员的犯罪事实和犯罪情节进行判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六十六条 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嫖娼行为属于一般的违法行为,违法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但是并未违法刑法的规定,即不属于犯罪行为,因而不涉及量刑的问题。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对于嫖娼行为,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对嫖娼人员,除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外,可以依法予以收容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