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借条的诉讼时效
1、注明了偿还日期的借条、欠条(包括过了诉讼时效后出具的欠条),从履行期限届满之日的次日开始计算。
2、没有注明偿还日期的借条,诉讼时效起算点为债权人第一次主张权利之日的次日。
3、没有注明偿还日期的欠条(包括过了诉讼时效后出具的欠条),一般情况下,诉讼时效起算点为债权人第一次主张权利之日的次日,而不是大部分人认为的欠条出具之日的次日。
4、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百八十九条【分期履行债务的诉讼时效】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第一百九十条【对法定代理人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该法定代理终止之日起计算。
二、借条与欠条有什么区别
借条与欠条的区别有:
1、两者形成的原因不同。前者形成的原因主要是特定的借款事实;后者形成的原因则有很多种情况,它可基于多种事实而产生,例如劳务、买卖等事实产生的欠款。
2、两者的诉讼时效不同。对于未约定还款期的借条和欠条,两者时效有区别。针对未约定还款期的借条,出借方可随时向借款方要求还款,其诉讼时效从出借方主张权利之时开始计算,借条的效力最长有20年;而对于未约定履行时间的欠条,其诉讼时效从欠条出具之日开始计算,出借方应该在欠条出具之日起三年内向法院主张自己的权利。
3、两者举证责任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