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为人在嫖娼后向公安机关自首的,若情节较轻,公安机关可以不处罚;否则会对其处以罚款或拘留的治安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不少人认为,参与嫖娼是犯罪行为。实际上,一般的嫖娼并不构成犯罪,只是违反了《治安管理条例》,属于违法但不犯罪,在处罚上适用于《治安管理处罚法》。由此可见,公职人员参与嫖娼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只是违法行为,但尚未构成犯罪。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对参与嫖娼的公职人员,仅限于进行刑事拘留或者进行罚款,
【法律分析】
嫖娼是指以金钱、财物为媒介,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的行为。即非法的性交易,建立于金钱交易上的性关系。自首是指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据此,自首可以分为一般自首与准自首。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实施了嫖娼行为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的,公安机关可酌情不予处罚。出于真心悔悟,为了争取宽大处理,因为亲友劝说,由于潜逃后生活所迫等,都可能成为自动投案的动机与目的,而不会影响自首的成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十九条 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
(一)情节特别轻微的;
(二)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后果,并取得被侵害人谅解的;
(三)出于他人胁迫或者诱骗的;
(四)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的;
(五)有立功表现的。
嫖娼若不涉嫌其他犯罪的话,是不会留下案底的,但在公安部门的档案室内会有记录。属于违反《治安行政道管理条例》。如果公安机关对下达了《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就会留有案底,这会对家庭成员今后生活带来一定的影响(政审),但该处罚情况不会记录在个人档案里,只保留在公安部门的档案室里。这种只是行政处罚的,不是刑事处罚,因此不会有案底的。
嫖娼自首举报他人会怎么样:
当事人实施了嫖娼行为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的,公安机关可酌情不予处罚。但这也就是法律层面的规定,实践过程中嫖娼往往都会被行政处罚的;而若被抓住,也不算刑事犯罪,但是会处以10天到15天行政拘留,最多劳教半年,罚款5000元以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六十六条
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第十九条
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
(一) 情节特别轻微的;
(二) 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后果,并取得被侵害人谅解的;
(三) 出于他人胁迫或者诱骗的;
(四) 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的;
(五) 有立功表现的。
法律分析:嫖娼拘留是行政处罚,案底是刑事犯罪,必须法院判刑以后才会有案底。除非客体对象是幼女。所以,嫖娼拘留不会留下案底,但会保存在公安部门的档案室中,如果涉及到写无犯罪记录,会被注明在上面。嫖娼的,会被拘留,一般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应当及时通知被处罚人的家属。但是在以下的特殊情况下,嫖娼属于犯罪行为:
1、嫖宿不满十四岁幼女的,以强奸罪论处。
2、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嫖娼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五千元以下罚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六十六条 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七条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嫖娼不会有案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根据查询相关资料显示:不可以。如果嫖娼没有被抓住,向纪检委自首可以从轻处理,但是被抓住已经被行政处罚了,不能和减刑。对于自首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并不是说只要认定自首,就一定会减轻处罚。到底是从轻还是减轻要具体到每个案件进行分析,不能一概而论。犯罪情节、主观恶性、作案手段等都会被纳入考量因素。
法律分析:嫖娼只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不是犯罪,罚款后就放出来了,应该只是处了罚款,没有挽留处罚,不会再拘留。因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被依法判处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或者被劳动教养执行完毕后三年内,或三年内受过二次以上行政处罚、一年内受过一次行政处罚后,又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报劳动教养。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目前,嫖娼行为在我国并不会涉嫌构成犯罪,当然这只是就一般情况而言。若是在嫖娼的过程中,同时还伴随有其他的行为,那么情况发生了变化之后,就还需要加以分析,才能确定行为人是否构成犯罪。而嫖娼被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时候,若是存在特殊情形,比如年龄已经超过了70周岁的、年龄在14-16周岁的、年龄在16-18周岁的但属于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其实可以不予执行行政拘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六十六条 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会,罚款,拘留,而且会被劳动教养半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六十六条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七条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