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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构成共同要件之三要件说

发布时间:2023-01-14 16:17:35

三要件说是苏联理论,中国理论和德日理论的中和产物。认为犯罪构成的共同要件为犯罪客观要件、犯罪主体要件和犯罪主观要件。

张明楷教授认为,犯罪客体不是构成要件。理由如下:

犯罪构成共同要件之三要件说

①犯罪客体实际上是保护客体,即刑法所保护的法益,它属于犯罪概念的内容。刑法第13条、笫420条明文在犯罪的一般概念和军人违反职责罪的概念中说明了犯罪客体或法益。揭示犯罪的本质是犯罪概念的任务,而揭示犯罪本质,不仅要说明犯罪行为侵犯了法益,而且要说明犯罪行为侵犯了什么样的法益,否则就等于没有揭示犯罪本质。在犯罪概念中研究法益,则有利于揭示犯罪的本质。

②犯罪客体本身是被侵犯的法益,但要确定某种行为是否侵犯了法益以及侵犯了什么法益,并不是由犯罪客体本身来解决;从法律上说,要通过犯罪客观要件、主体要件和主观要件综合反映出来的;从现实上说,要通过符合上述三个要件的事实综合反映出来。换言之,行为符合上述三个要件,就必然出现犯罪客体,不可能出现符合上述三个要件却没有客体的现象。

③犯罪客体与上述三个要件并不处于同一层次,犯罪客体是被反映、被说明的现象,而犯罪客观要件、主体要件与主观要件,都从不同角度说明行为侵犯的是何种法益以及侵犯程度;不仅如此,法益实际上对确定犯罪构成要件的内容具有决定性意义,将法益作为犯罪概念的内容而不作为构成要件,有利于以犯罪本质为指导解释刑法规定的构成要件。

④主张犯罪客体不是要件,并不会给犯罪定性带来困难。如上所述,一个犯罪行为侵犯了什么法益,是由犯罪客观要件、主体要件与主观要件以及符合这些要件的事实综合决定的;区分此罪与彼罪,关键在于分析犯罪主客观方面的特征。如果离开主客观方面的特征,仅仅凭借犯罪客体认定犯罪性质,难以甚至不可能达到目的。

⑤外国刑法将法益视为十分重要的概念,但没有任何人认为刑法保护的法益是构成要件。我国刑法理论关于犯罪客体是构成要件的观点来自于前苏联,但是,其一,前苏联刑法学者中也有人(如布拉依宁)反对这种观点。其二,前苏联刑法理论之所以认为犯罪客体是构成要件,只是因为每一个犯罪行为,无论它表现为作为或不作为,永远是侵犯一定的客体的行为。不侵犯任何东西的犯罪行为,实际上是不存在的。”但是,任何犯罪都侵犯法益,并不等于法益本身是构成要件。例如,任何犯罪都违反刑法,但刑法本身并不是犯罪构成要件。可见,将犯罪客体作为构成要件,实际上有偷换概念之嫌。其三,特拉伊宁本人在论述犯罪构成因素时,分别论述了表明犯罪客体的构成因素”、表明犯罪客观方面的构成因素”、表明犯罪主体的构成因素”、表明犯罪主观方面的构成因素”,他虽然论述了各种表明客观方面、主体与主观方面的因素,但他的确没有论述哪些因素是表明犯罪客体的构成因素,只是说明了犯罪客体的含义与作用。这正好说明,表明犯罪客体的因素来自其他构成要件,而不是其本身。其四,前苏联刑法理论将犯罪客体纳入犯罪构成之中后,使犯罪构成要件丧失了实质意义而成为单纯的形式要件,正当防卫、紧急避险也被当作符合犯罪构成的行为。为了使这种行为无罪,又在犯罪构成之外以其没有社会危害性为由否认其犯罪性,于是,犯罪构成丧失了认定犯罪的法律标准的机能。

基于上述理由,张明楷认为,犯罪构成的共同要件为犯罪客观要件、犯罪主体要件和犯罪主观要件。

犯罪构成的共同要件有什么

犯罪构成的共同要件包括主体要件、主观要件、客体要件、客观要件。

一、主体要件:行为人具有承担刑事责任能力的人。

二、主观要件:行为人对其所实施的犯罪行为在主观上存在故意或过失的心理状态。

三、客体要件:犯罪行为侵害的是法律所保护的社会关系。

四、客观要件:说明行为的社会危害性,而为该行为成立犯罪所必须具备的客观事实特征。要件的有机统一形成犯罪构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三条【犯罪概念】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四条【故意犯罪】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五条【过失犯罪】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

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

犯构成罪的概念及其共同要件

1.犯罪的形式概念是指从犯罪的法律特征上描述犯罪而形成的犯罪概念,也就是将犯罪表述为是触犯刑律、具有刑事违法性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

犯罪的实质概念是从犯罪的社会内容上描述犯罪而形成的犯罪概念,也就是将犯罪表述为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

2.犯罪构成的共同要件

是指一切犯罪构成都必须具备的要件,因此,也称犯罪构成的必要要件。虽然各个具体的犯罪构成要件都有特殊性,但如果将各种具体的犯罪

构成要件归纳、整理加以概括抽象的话,任何犯罪构成都包括四个方面的要件(关于犯罪构成的共同要件,刑法理论上有相当大的分歧):

(1)二要件说,认为犯罪构成的共同要件分为行为要件和状态要件;

(2)三要件说(老版本),认为犯罪构成的共同要件是主体、危害行为、客体;

(3)四要件说认为,犯罪构成的共同要件应为犯罪客体、客观方面、主体、主观方面。

(4)新理论:三要件说。认为犯罪构成的共同要件为犯罪客观要件、犯罪主体要件和犯罪主观要件。

构成共同犯罪必须具备哪些要件

按我国传统刑法理论,构成共同犯罪,必须具备三个要件:

(一)从犯罪主体来看,行为人必须是二人以上。这是成立共同犯罪的前提条件,即必须二人以上共同实施犯罪,才能成立共同犯罪。

(二)从犯罪的客观要件来看,各共同犯罪人必须有共同的犯罪行为。所谓共同的犯罪行为,指各共同犯罪人的行为都指向同一犯罪事实,彼此联系,互相配合,它们与犯罪结果之间都存在着因果关系。

(三)从犯罪的主观要件来看,各共同犯罪人必须有共同的犯罪故意。所谓共同的犯罪故意,指各共同犯罪人通过意思联络,认识到他们的共同犯罪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决意参与共同犯罪,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

在司法实践中,有些案情比较复杂,区分是否为共同犯罪仍然有一定的难度,通过分析这些具体的案例,我们可以对是否构成共同犯罪的界限有更明确的把握。

犯罪构成共同要件之三要件说

构成共同犯罪必须具备的要件有什么

构成共同犯罪必须具备以下要件:

(一)从犯罪主体来看,行为人必须是二人以上。

(二)从犯罪的客观要件来看,各共同犯罪人必须有共同的犯罪行为。

(三)从犯罪的主观要件来看,各共同犯罪人必须有共同的犯罪故意。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十五条,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什么是犯罪构成?构成犯罪要具备什么条件

犯罪构成的共同要件,是指一切犯罪构成都必须具备的要件,因此,也称犯罪构成的必要要件。虽然各个具体的犯罪构成要件都有特殊性,但如果将各种具体的犯罪

构成要件归纳、整理加以概括抽象的话,任何犯罪构成都包括四个方面的要件(关于犯罪构成的共同要件,刑法理论上有相当大的分歧:

(1)二要件说,认为犯罪构成的共同要件分为行为要件和状态要件;

(2)三要件说(老版本),认为犯罪构成的共同要件是主体、危害行为、客体;

(3)四要件说认为,犯罪构成的共同要件应为犯罪客体、客观方面、主体、主观方面。

(4)新理论:三要件说。认为犯罪构成的共同要件为犯罪客观要件、犯罪主体要件和犯罪主观要件。

刑法共同的犯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一、刑法共同的犯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一)共同犯罪的主体要件——二人以上犯罪主体

“二”人以上的犯罪主体,包括自然人犯罪主体与单位犯罪主体。自然人犯罪主体,是指刑法规定的,实施构成要件行为、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与没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不能构成共同犯罪。

两个以上的犯罪主体构成共同犯罪的,大致有以下三种情况:

(1)两个以上的自然人犯罪主体构成共同犯罪

(2)两个以上的单位犯罪主体构成共同犯罪

(3)自然人犯罪主体与单位犯罪主体构成共同犯罪。

(二)共同犯罪的主观要件——共同的犯罪故意

共同的犯罪故意,是指各共同犯罪人明知他们的共同犯罪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主观心理态度。

(三)共同犯罪的客观要件——共同的构成要件行为

共同的构成要件行为,是指刑法所规定的,各共同犯罪人意识与意志支配下的,危害社会身体动与静的活动整体。

二、哪些不是共同犯罪?

在司法实践中,有很多酷似共同犯罪的行为,但实际上并不满足共同犯罪的要件。这些行为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不能全部满足上文所提出的全部要件。它们主要有以下几类:

1、同时犯。所谓同时犯,指的是在同一个时间里对某个犯罪客体进行侵害的犯罪人。同时犯不是共同犯罪,因其缺乏共同的意思联络。

2、共同过失犯。上面我们已经说过,如果没有共同的犯罪故意,即便是共同犯罪,也没有成为共同犯罪的可能。

3、共犯过限。这是指在共同犯罪过程中,共同犯罪人一人或数人超出了原来的共同故意范围,而为其他犯罪行为的犯罪。对于过限的行为,我们并不认为它们构成共同犯罪的行为。实施者应当单独对其担责。

4、间接正犯。间接正犯是一个学理概念,指的是利用他人为工具来实现自己犯罪意图的行为。因为利用了他人,所以其实该利用者才是真正的犯罪人,所以法律不把间接正犯当作共同犯罪人来看待。

构成共同犯罪,首先在人数上面就要求至少有二人,否则的话就不能成立共同犯罪。但是这里的“二人”不一定就是指的自然人,可以是两个单位也可以是单位和自然人的共同犯罪。而在共同犯罪的时候,主观上面也是需要有共同的犯罪故意。若是彼此都没有意识到对方,只不过恰好在同一时间实施了侵害行为的,那么属于同时犯而不是共同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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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共同犯罪人如何处罚,是怎样的

共同犯罪中主犯可以判缓刑吗

如何认定共同犯罪成立?

犯罪构成的共同要件包括什么

犯罪构成 的共同要件包括以下几个: 一是主体要件:行为人具有承担刑事责任能力的人。 二是主观要件:行为人对其所实施的犯罪行为在主观上存在故意或过失的心理状态。 三是客体要件:犯罪行为侵害的是法律所保护的社会关系。 四是客观要件:说明行为的社会危害性,而为该行为成立犯罪所必须具备的客观事实特征。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 》第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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