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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证诈骗罪构成要素

发布时间:2023-01-24 18:19:52

信用证诈骗罪构成要素:侵犯的客体,是双重客体,既侵犯了他人的财物所有权,又侵犯了国家的金融管理制度;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利用信用证进行诈骗行为;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之目的,过失不能构成本罪。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九十五条

信用证诈骗罪构成要素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证诈骗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变造的信用证或者附随的单据、文件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证的;

(三)骗取信用证的;

(四)以其他方法进行信用证诈骗活动的。

信用证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信用证诈骗罪 犯罪构成 要件包括: 1、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国家的信用证管理制度和公私财产所有权。

2、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伪造、变造的信用证或者附随的单据、文件、使用作废的信用证,骗取信用证以及以其他方法进行信用证诈骗活动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 刑事责任年龄 、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单位亦能成为本罪的主体。 4.本罪在主观上只能由故意构成,并且必须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 刑法 》第一百九十五条 【信用证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证诈骗活动的,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 或者 拘役 ,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 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 (一)使用伪造、变造的信用证或者附随的单据、文件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证的; (三)骗取信用证的; (四)以其他方法进行信用证诈骗活动的。

信用证诈骗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信用证诈骗 罪的构成要件有: 1.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 2.侵犯的客体为国家的信用证管理制度和公私财产所有权。 3.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4.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伪造、变造的信用证或者附随的单据、文件,进行信用证诈骗活动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五条第一项规定,有下列情形之 一,进行信用证诈骗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使用伪造、变造的信用证或者附随的单据、文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五条第一项有下列情形之 一,进行信用证诈骗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变造的信用证或者附随的单据、文件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证的; (三)骗取信用证的; (四)以其他方法进行信用证诈骗活动的。

信用证诈骗罪的构成条件有什么

信用证诈骗罪 构成条件有: (一)主体要件,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自然人和单位都可以构成本罪的主体。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和有关人员实行双罚。 (二)主观要件, 信用卡诈骗罪 在主观上是故意,过失不能构成本罪。 (三)客观要件,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虚构事实或者隐瞒事实真相,利用信用证进行诈骗的行为。 《 刑法 》第一百九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证诈骗活动的,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 或者 拘役 ,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 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 (一)使用伪造、变造的信用证或者附随的单据、文件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证的; (三)骗取信用证的; (四)以其他方法进行信用证诈骗活动的。

信用证诈骗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信用证诈骗罪 的构成要件有以下这些: (一)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自然人和单位都可以构成本罪的主体。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和有关人员实行双罚。 (二)主观要件 信用卡诈骗罪 在主观上是故意,过失不能构成本罪。 (三)客观要件 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虚构事实或者隐瞒事实真相,利用信用证进行诈骗的行为。 (四)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银行的财产所有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 》第一百九十五条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 管辖 的 刑事案件立案 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五十三条

信用证诈骗罪犯罪构成要件哪些

信用证诈骗 罪的犯罪构成的要件是指: 1、客体侵害的是国家市场管理经济秩序;

2、、客观方面是实施了诈骗行为;

3、主体是具有 民事行为能力 的人;

4、主观方面是故意实施诈骗行为,谋取 不正当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五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 一,进行信用证诈骗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使用伪造、变造的信用证或者附随的单据、文件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证的; (三)骗取信用证的; (四)以其他方法进行信用证诈骗活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 一,进行信用证诈骗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使用伪造、变造的信用证或者附随的单据、文件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证的; (三)骗取信用证的; (四)以其他方法进行信用证诈骗活动的。

信用证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是怎样的?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正常的信用证管理秩序和公私财产的所有权。

2.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信用证进行诈骗工作。具体变现为下列情形:使用伪造、 变造的信用证或者附随的单据、文件的使用作废的信用证骗取信用证或以其他方法进行信用证诈骗活动的。

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既可以是任何已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

4.本罪在主观上表现为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信用证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双重客体,既侵犯了他人的财物所有权,又侵犯了国家的金融管理制度。信用证、是银行有条件地承诺付款的一种保证。它是某一银行(开证行)应买方(开证申请人)要求或指示开给卖方(受益人)的保证在规定的期限内以规定的单据为依据,即期或在以后某一规定的日期支付一定金额的书面文件。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利用信用证进行诈骗行为,这类行为具体表现为如下几个方面:

1、使用伪造、变造的信用证或者附随的单据、文件。所谓使用伪造的信用证,是指行为人利用伪造的信用证骗取财物的行为。所谓使用变造的信用证,是指行为人利用变造的信用证诈骗财物的行为。使用伪造、变造附随的单据、文件,是指使用信用证时,伪造、变造提单等必须附随信用证的单据,骗取信用证项下货款的行为。使用伪造、变造信用证或者附随的单据、文件,可以是伪造、变造后自已使用,也可以是伪造、变造后提供给他人使用,这两种情况都属于本条所定之使用。

2、使用作废的信用证。这种情形主要是指使用过期的信用证、使用无效的信用证、使用明知是经他人涂改的信用证进行诈骗的行为。

3、骗取信用证的。这种情形是指行为人编造虚假的事实或隐瞒事实真相,欺骗银行为其开具信用证的行为。

信用证诈骗罪构成要素

4、以其他方法进行信用证诈骗活动。这种情形指的是行为人以前三种以外的其他方法进行信用证诈骗的行为,司法实践中尤其需要引起重视的是利用软条款信用证进行诈骗的犯罪行为。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依本节第200条之规定,单位也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之目的,过失不能构成本罪。如对于使用伪造、变造的信用证或者附随的单据、文件、作废的信用证进行诈骗的,构成犯罪必须以明知所使用的信用证属于伪造、变造或是作废的为必要。倘若行为人确实不知道是伪造、变造、作废的,如对于可转让的信用证通过转让而得来自己不知道的,或出于过失设立了一些软条款的,则因不具有本罪故意而不构成本罪。即使出于故意,如没有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九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证诈骗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变造的信用证或者附随的单据、文件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证的

(三)骗取信用证的

(四)以其他方法进行信用证诈骗活动的。

信用卡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信用证诈骗罪的构成要素:

(1)主观要素:主观必须故意;

(2)主体要素:主体为一般主体,单位也可以成为犯罪主体;

(3)主体要素:主体为国家信用证管理制度和公私财产所有权;

(4)客观要素:客观表现为信用证诈骗。《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五条68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证诈骗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变造的信用证或者附随的单据、文件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证的 (三)骗取信用证的 (四)以其他方法进行信用证诈骗活动的。

信用证诈骗罪构成要素?

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双重客体,既侵犯了他人的财物所有权,又侵犯了国家的金融管理制度。信用证、是银行有条件地承诺付款的一种保证。它是某一银行(开证行)应买方(开证申请人)要求或指示开给卖方(受益人)的保证在规定的期限内以规定的单据为依据,即期或在以后某一规定的日期支付一定金额的书面文件。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利用信用证进行诈骗行为,这类行为具体表现为如下几个方面:

1、使用伪造、变造的信用证或者附随的单据、文件。所谓使用伪造的信用证,是指行为人利用伪造的信用证骗取财物的行为。所谓使用变造的信用证,是指行为人利用变造的信用证诈骗财物的行为。使用伪造、变造附随的单据、文件,是指使用信用证时,伪造、变造提单等必须附随信用证的单据,骗取信用证项下货款的行为。使用伪造、变造信用证或者附随的单据、文件,可以是伪造、变造后自已使用,也可以是伪造、变造后提供给他人使用,这两种情况都属于本条所定之使用。

2、使用作废的信用证。这种情形主要是指使用过期的信用证、使用无效的信用证、使用明知是经他人涂改的信用证进行诈骗的行为。

3、骗取信用证的。这种情形是指行为人编造虚假的事实或隐瞒事实真相,欺骗银行为其开具信用证的行为。

4、以其他方法进行信用证诈骗活动。这种情形指的是行为人以前三种以外的其他方法进行信用证诈骗的行为,司法实践中尤其需要引起重视的是利用软条款信用证进行诈骗的犯罪行为。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依本节第200条之规定,单位也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之目的,过失不能构成本罪。如对于使用伪造、变造的信用证或者附随的单据、文件、作废的信用证进行诈骗的,构成犯罪必须以明知所使用的信用证属于伪造、变造或是作废的为必要。倘若行为人确实不知道是伪造、变造、作废的,如对于可转让的信用证通过转让而得来自己不知道的,或出于过失设立了一些软条款的,则因不具有本罪故意而不构成本罪。即使出于故意,如没有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九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证诈骗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变造的信用证或者附随的单据、文件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证的

(三)骗取信用证的

(四)以其他方法进行信用证诈骗活动的。

信用证诈骗罪构成要素

信用证诈骗罪具体构成要件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双重客体,既侵犯了他人的财物所有权,又侵犯了国家的金融管理制度。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利用信用证进行诈骗行为。

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

4、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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