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拿別人东西不算偷盗,但发现是别人的东西应该及时归还。如果他人索要的时候,没有及时的归还有可能会构成侵占罪,可能会被判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误拿_人东西不算偷盗,但发现是别人的东西应该及时归还。如果他人索要的时候,没有及时的归还有可能会构成侵占罪,可能会被判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拿错东西是否属于盗窃
1、误拿别人东西不算偷盗。入室盗窃本身就构成了盗窃罪,但是没偷到东西,属于情节轻微,可以不起诉或者免于刑事处罚,必要时会受到行政处罚,但以数额巨大和珍贵文物为目标的,还是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盗窃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客体是公私资产的所有权;
2、客观方面体现为行为人具有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资产或许屡次盗取公私资产的行为;
3、主体是一般主体,凡到达刑事责任年纪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能构成;
4、主观方面体现为直接成心,且具有不合法占有的意图。
我举个例子说吧,喝醉酒误拿了别人东西,算不算盗窃这个问题。首先,吧台上的遗失物属于酒店的控制范围,不属于真正的遗失物,据为己有拒不返还不构成侵占罪,确实可能构成盗窃罪,只是有可能。其次,犯罪的构成需要主客观相统一。即便客观上有行为,主观上没有故意或者过失,则属于意外事件,不构成犯罪。判断故意分为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过失分为疏忽大意和过于自信。这里有些麻烦不赘述了。你需要证明的是在认识因素上,你父亲根本没有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导致危害结果的发生,也不可能预见到会产生危害结果,在意志上也压根不想产生什么危害结果。这通过监控可以看得出来,如果钱包离得近,只是随手一拿,一般人都会拿错,应当判断为没有预见义务和预见可能,属于意外事件,不成立犯罪。如果你父亲有偷偷将钱包挪到自己身边,用身体衣服挡,鬼鬼祟祟等行为,应该判断为以不法占有为目的,成立盗窃罪。最后,也就是有的答住提到的醉酒犯罪的问题,理论上称之为原因上的自由行为。简而言之,如果是因为喝多了,但是客观上确实实施了盗窃行为,就是秘密窃取的行为,且有客观证据证明确实存在一系列的盗窃行为,而非简单的顺手拿走没有注意,喝酒不影响犯罪成立。但如果还是因为没有注意到钱包而随手拿走,喝酒也不会影响不成立犯罪。综上所述,因为盗窃罪不存在过失犯罪,所以只需要证明你父亲没有实施一系列盗窃行为,只是随手一拿,是个人就可能拿错就是意外事件,我不小心拿错就是疏忽大意的过失,这两种情况都不成立犯罪。补充,左顾右盼不是犯罪的实行行为,可能构成犯罪的预备行为,也可能是合法行为(我只是随便看看),不能作为证据说明行为人在实施盗窃。
不会有任何的处分,因为是错拿的,不是故意的,只要和当事人说清楚就可以,把前因后果说清楚,态度诚恳一点。那就不会有任何的处分。以后注意点,不要拿错东西。
法律分析
如果流量远远低于保证精确度的最小流量,将导致无输出(如涡街流量计)或输出信号被当作小信号予以切除(如差压式流量计),这对供方来说都是不利的,有失公正。为了防止效益的流失,对于一套具体的热能计量设备,供需双方往往根据流量测量范围和能够达到的范围度,约定某一流量值为“约定下限流量”,而且约定若实际流量小于该约定值,按照下限收费流量收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可以根据需要设置计量检定机构,或者授权其他单位的计量检定机构,执行强制检定和其他检定、测试任务。执行前款规定的检定、测试任务的人员,必须经考核合格。这一功能通常在流量显示仪表中实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区的需要,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经上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企业、事业单位根据需要,可以建立本单位使用的计量标准器具,其各项最高计量标准器具经有关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计量检定工作应当按照经济合理的原则,就地就近进行。计量检定必须按照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进行。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制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