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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生产经营罪是什么呢

发布时间:2023-01-24 19:49:32

破坏生产经营罪是指由于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的行为所构成的犯罪。为了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故意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的,会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

破坏生产经营罪是什么呢

由于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什么是破坏生产经营罪?

破坏生产经营罪不是目的犯,而是行为犯。目的犯是法律规定以行为人主观上具有一定的犯罪目的作为犯罪构成必要要件的犯罪。破坏生产经营罪是指由于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的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

由于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破坏生产经营罪司法解释

破坏生产经营罪是指侵犯国有、集体和个人生产经营活动的行为。故意破坏财产罪侵犯公私财产所有权。破坏生产经营罪采取破坏机械设备、破坏耕畜等手段,虽然会造成财产破坏,但这不是行为人的目的,行为人的目的是通过上述手段破坏生产经营。

破坏生产经营罪是什么呢

法律分析

破坏生产经营罪是指处于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自己行为会导致危害生产经营的危害结果,却希望或者放任其发生的心理状态。本罪侵害的客体为生产经营的正常活动。客观方面表现为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的行为。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生产经营的正常活动。生产经营,就其范围而言,非常广泛,如工业、农业、林业、牧业、渔业、副业等生产经营活动以及与这些产业的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建筑业、运输业、第二产业、商业等。就性质而言,既包括国有的,也包括集体的,还包括个体的、私有的、外资的等。只要属于生产经营,不论其属于何种性质,对之加以破坏的,都可构成本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六条 由于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破坏生产经营罪是什么呢

破坏生产经营罪的量刑是什么

破坏生产经营罪 ,是指由于泄愤报复或者是其他个人目的,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者是以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的行为。根据 刑法 第276条规定,由于泄愤报复或者是其他个人目的,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者是以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的,处以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 拘役 或者是 管制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同时,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 管辖 的 刑事案件立案 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34条也规定,由于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毁坏机器设备的、破坏生产经营的,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 立案 追诉: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 (二)破坏生产经营三次以上的 (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破坏生产经营的 (四)其他破坏生产经营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破坏生产经营罪如何认定

(一)本罪与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毒罪的界限上述方法也可能被用来破坏生产经营,这时,行为不仅触犯了破坏生产经营罪,同时也触犯了上述危害公共安全罪,对这种同时触犯两种罪名的行为,一般应按照危害公共安全罪论处,不定破坏生产经营罪,因为这种行为危害的主要是公共安全,但是,如果实施上述行为危害的主要是生产经营,而不是公共安全时,则按破坏生产经营罪论处。(二)本罪与破坏交通工具、破坏交通设备、破坏电力设备及易燃易爆设备罪的界限破坏上述特定对象,往往会直接或者间接地使生产经营遭到破坏,对这种破坏行为定性,主要从犯罪对象和客体上分析,凡破坏生产过程中的上述工具、设备,危害的主要是生产经营的,定破坏生产经营罪,凡破坏的是用于公共生活的上述工具、设备。危害的主要是公共安全的,分别按破坏交通工具罪、破坏交通设备罪、破坏电力设备罪和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定性。(三)本罪与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界限区别这两种罪,关键要查明行为人主观罪过的内容,首先查明破坏行为是故意实施的,还是过失实施的,其次查明行为人有无泄愤报复等个人目的。过失实施破坏行为,给生产造成重大损失的,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而出于泄愤报复等个人目的故意实施破坏生产经营行为的,构成破坏生产经营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六条 由于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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