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期徒刑被改判有期徒刑要服刑的时间是: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服二十二年有期徒刑;确有悔改表现并有立功表现的,服二十一年以上二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服二十年以上二十一年以下有期徒刑;确有悔改表现并有重大立功表现的,服十九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第八条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在刑罚执行期间,符合减刑条件的,执行二年以上,可以减刑。减刑幅度为: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二十二年有期徒刑;确有悔改表现并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二十一年以上二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二十年以上二十一年以下有期徒刑;确有悔改表现并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十九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罪犯减为有期徒刑后再减刑时,减刑幅度依照本规定第六条的规定执行。两次减刑间隔时间不得少于二年。
罪犯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不受上述减刑起始时间和间隔时间的限制。
无期徒刑改判有期徒刑的年数如下:
1、无期徒刑转有期徒刑,最高是二十五年;
2、人民法院依照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对于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2、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3、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4、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1、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2、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3、人民法院依照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无期徒刑改有期至少13年。无期徒刑罪犯在刑罚执行期间,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服刑二年以后,可以减刑。减刑幅度为: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一般可以减为二十年以上二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无期徒刑,在我国法律 刑罚 上是一种相对比较严厉的处罚,就严厉程度而言,自然是高于 有期徒刑 ,但同时也略低于 死刑 。具体执行内容就是罪犯的终身自由进行剥夺,并且强制性对罪犯进行劳动教育改造。 根据我国法律条例的相关规定,被执法机关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在判处决定下达之日起到罪犯按法服刑两年后的时间内,罪犯能对自己所犯罪行有充分认识,也接受国家教育改造,表现确实有悔改之意的或者是在服刑期间对自己所知道的监狱内外的其他人违法犯罪的行为向执法机关揭发,也经查明核实确有此事的又或是成功阻止他人重大违法犯罪活动的在日常生活工作中有舍己救人行为的有对国家社会有重大贡献行为的在重大自然灾害有抗御救险行为的,或重大事故发生有排除、救灾保护人民财产生命安全行为的对国家某项技术研究有重大改革变新贡献的等 立功 表现的,都可以进行 无期徒刑减刑 处理。 国家的相关法律中又有条例表明,无期徒刑减刑的幅度是大小是要根据罪犯在监狱服刑期间的改造悔改或者是立功表现的不同而定的,归纳一下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无期徒刑罪犯在服刑期间积极改造自身,遵守监狱规定,认真服刑的或者是存在立功表现的,那么无期徒刑可 减刑 ,改判为有期徒刑,但期限规定在二十二年以上二、服刑人员服刑期间如确实有悔改表现同时也有积极立功的,同样可减刑为有期徒刑,期限也相对会短些,一般为二十二年以上至二十一年以上三、有对国家、社会有重大贡献的,或者有舍己救人行为的,减刑的幅度可以再大些,可减到二十一年以下至二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四、查实确有悔改表现同时存在对国家有重大贡献的,或是舍己救人行为表现的,减刑幅度可以说是最大的,直接可以将其减刑到二十年以下至十九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同时需要强调一点的时,要是罪犯是被判无期徒刑的话,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允许其减刑为有期徒刑的,但是要注意减刑之后的实际执行时间不能少于十三年,而且连续两次减刑的相隔时间要在两年以上。
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裁定减刑之日起计算。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裁定减为有期徒刑,其有期徒刑的服刑日期,应当从人民法院裁定减刑之日起计算。裁定减刑之日,即减刑裁定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裁定减刑前罪犯的服刑期间不得计入有期徒刑的刑期之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九条 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减刑。
至少十三年。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七条 无期徒刑罪犯在刑罚执行期间,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服刑二年以后,可以减刑。减刑幅度为: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一般可以减为二十年以上二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八条 无期徒刑罪犯经过一次或几次减刑后,其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十三年,起始时间应当自无期徒刑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根据《刑法》第七十八条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年。
扩展资料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三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有“立功表现”:
(一)阻止他人实施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揭发监狱内外犯罪活动,或者提供重要的破案线索,经查证属实的;
(三)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的;
(四)在生产、科研中进行技术革新,成绩突出的;
(五)在抢险救灾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表现突出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贡献的。
第四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有“重大立功表现”:
(一)阻止他人实施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重大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的;
(四)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五)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六)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特别突出表现的;
(七)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参考资料:
中国法院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参考资料:
最高人民检察院网-《刑法》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无期徒刑罪犯在刑罚执行期间,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服刑二年以后,可以减刑。减刑幅度为: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一般可以减为二十年以上二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八条 无期徒刑罪犯经过一次或几次减刑后,其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十三年,起始时间应当自无期徒刑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2、无期徒刑犯在执行期间重新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自新罪判决确定之日起一般在二年内不予减刑对新罪判处无期徒刑的,减刑的起始时间要适当延长。
3、刑法关于无期徒刑犯的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十三年的规定,应当自无期徒刑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无期徒刑并不能当然减为有期徒刑。从理论上说,罪犯如果没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服刑应没有期限限制(终身监禁)。
无期徒刑罪犯在执行期间,罪犯如果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服刑二年以后,可以减刑。减刑幅度为:对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一般可以减为二十年以上二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对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经过一次或几次减刑后,其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十三年,起始时间应当自无期徒刑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根据《刑法》第46条的规定,无期徒刑具有以下特点:
1、剥夺犯罪分子的自由。即将犯罪分子关押在一定的场所,使其没有人身自由。
2、剥夺自由是没有期限的,即剥夺犯罪分子的终身自由。需要指出的是,无期徒刑虽然就其词语意义上讲,是剥夺终身自由,实行无期限的关押,但实际上并不是将其所有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都关押到死,而是只要犯罪分子有悔过自新的表现,就可以回归社会。根据刑法的规定,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间的表现符合法定条件的,可以适用减刑或假释。此外,在国家发布特赦令的情况下,符合特赦条件的无期徒刑罪犯,可以被特赦释放。从我国执行无期徒刑的实际情况来看,大量的罪犯并没有被关押到死,而是回到了社会。所以说,判处无期徒刑并不意味着断绝了犯罪分子的再生之路。
3、羁押时间不能折抵刑期。由于无期徒刑无刑期可言,因此判决执行之前先行羁押的时间不存在折抵刑期的问题。
4、必须附加剥夺政治权利。根据刑法典第57条的规定,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必须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刑法》第四十六条 【有期徒刑与无期徒刑的执行】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执行凡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
根据《最高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规定》,无期徒刑减刑有如下情形:
无期徒刑罪犯在执行期间,如果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服刑二年以后,可以减刑。减刑幅度为:对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一般可以减为二十年以上二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对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八条 无期徒刑罪犯经过一次或几次减刑后,其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十三年,起始时间应当自无期徒刑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 无期徒刑罪犯在刑罚执行期间,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服刑二年以后,可以减刑。减刑幅度为: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一般可以减为二十年以上二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无期徒刑在满2年有立功或确有悔改的可改判有期徒刑18-20年。最少不低于10年是及其特殊的情况。您可在刑罚里查到相关内容。提醒您的是无期改有期是自裁决之日算起的无期的2年并不在内。 如果是15年出狱给您一个计算参考:什么是无期徒刑。实际服刑15年=2年无期徒刑+13年有期徒刑。以改判有期徒刑为19年计算要减6年刑。而减刑一年要间隔一年再减刑。(即:比较好情况是服一年减一年再服一年减一年)当然立功和立大功除外。 律师的观点自有其想法的,您只要和他们联系便可体会了。管教自有其自己的工作也是不言自谕的了。 北京的狱政基本是信得过的有法可依有据可查的只要服刑期内不犯错,就会转为二十年有期徒刑,期间有立功表现可以减刑。您的问题要看服刑期间的具体情况我国法律有明确规定您可在网上查一下。现在简单回答您的问题供您参考: 1.无期徒刑是对罪行的刑罚,其罪当终身服刑 2.我国相关法律又规定了无期徒刑服刑人员的相关减刑的条件和规定具体为(1)确有悔罪表现或有立功表现的2年后减为有期徒刑18-20年确有重大立功表现的13-18年但最低不得少于13年,实际服刑不得少于十年(2)减为有期徒刑从裁定之日算起.(3)对服刑人员的减刑有狱政机关(监狱)考察上报,并由所在地中级法院组成合议庭审理. 3.相当一部分无期徒刑的服刑人员在15-18年即可出狱.少数立功或重大立功人员可在13-15年内出狱. 4.特别谨防以减刑为幌子的诈骗行为.北京2006年大概发生了一百多起此类的诈骗案,清河分局30多起 5.除强奸,抢劫,爆炸杀人暴力案件以外的服刑人员还可以假释,探亲,保外就医等 更详细的内容可在《刑罚》中减刑与假释一节查到,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无期了那就到死也出不来 不过花点钱应该可以减刑吧无期徒刑即没有确定的时间来限制的,也许要坐一辈子的牢,也许会从中缓刑更改有期徒刑,到期而出狱
无期徒刑改判有期徒刑的,一般表现良好会减刑为18-20年有期徒刑;如有立功表现,可减刑至15年有期徒刑;如有重大立功,则最多可减刑至13年有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后,如有立功等较好表现的话,还可申请再次减刑。
《刑法》第八十条,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裁定减刑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