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没有立案前钱已退回对方,数额较大的,构成犯罪,但可以不立案。根据诈骗罪相关司法解释,诈骗公私财物虽已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但具有一审宣判前全部退赃、退赔情形,且行为人认罪、悔罪的,可以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诈骗公私财物虽已达到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数额较大”的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且行为人认罪、悔罪的,可以根据刑法第三十七条、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的规定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
(一)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
(二)一审宣判前全部退赃、退赔的;
(三)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的;
(四)被害人谅解的;
(五)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不构成。诈骗在立案之前主动退还,这种情况是可以不立案处理的。诈骗行为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如果在立案之前主动退还的钱款,认定为诈骗的犯罪要件并不充分。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诈骗公私财物虽已达到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数额较大”的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且行为人认罪、悔罪的,可以根据刑法第三十七条、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的规定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
(一)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
(二)一审宣判前全部退赃、退赔的;
(三)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的;
(四)被害人谅解的;
(五)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刑法》第266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肯定还是算犯罪的啊,已经实施了,就已经构成犯罪了。
诈骗行为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所谓的数额较大,一般是指诈骗数额达到5000元以上。这也就是说,如果诈骗他人的钱财,数额达到5000元以上的,就构成了诈骗罪,就会被判刑的。如果诈骗数额达不到数额较大的的界限,一般都不会判刑的。
如果诈骗他人钱财达到了数额较大的界限,即使后来将诈骗的钱款又如数返还给受害者。但是其诈骗的行为是成立的,也就是说犯罪事实已经构成,应当受到刑事追究。诈骗犯虽然把钱款还给了受害者,这只能说明他们是积极退还赃物赃款,尽最大的努力弥补过错。
是网络诈骗,我们没有对方身份证号码和很多信息,但是我们要做的是积极配合警方,尽可能给警方提供我们知道的一切线索。
最终属不属于犯罪,还是民事纠纷,警方会给你判断。
如果的确是诈骗,达到诈骗罪立案标准,就会给你立案,需要注意的是,诈骗罪立案标准里,如果属于一般诈骗,根据《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如果是电信网络诈骗,发送诈骗信息五千条以上的,或者拨打诈骗电话五百人次以上的; 在互联网上发布诈骗信息,页面浏览量累计五千次以上的,就达到了立案金额标准。
很多人担心报案后不知道成功立案没有,根据《公安部关于改革完善受案立案制度的意见》规定,一般情况下七天内就会立案,其实如果没有立案,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规定,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会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给你,并且对于不立案决定你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
因此总结下,首先清楚告知事情发生过程,每一个细节,成功立案。
一、未立案前主动退款,可以不起诉或者免于刑事处罚不判刑。诈骗行为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如果在立案之前主动退还的钱款,认定为诈骗的犯罪要件并不充分,同时,根据我国最高院司法解释规定,如果构成诈骗行为,但是,在一审前全部退账、退赔的,可以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因此,这种情况可以不立案处理。
二、【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虽已达到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数额较大”的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且行为人认罪、悔罪的,可以根据刑法第三十七条、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的规定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
(一)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
(二)一审宣判前全部退赃、退赔的;
(三)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的;
(四)被害人谅解的;
(五)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诈骗行为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如果在立案之前主动退还的钱款,认定为诈骗的犯罪要件并不充分,同时,根据我国最高院司法解释规定,如果构成诈骗行为,但是,在一审前全部退账、退赔的,可以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因此,这种情况可以不立案处理。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虽已达到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数额较大”的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且行为人认罪、悔罪的,可以根据刑法第三十七条、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的规定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
(一)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
(二)一审宣判前全部退赃、退赔的;
(三)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的;
(四)被害人谅解的;
(五)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如果诈骗的钱财达到诈骗罪的立案标准,将诈骗钱财返还给被害人后,也同样构成诈骗罪。行为人已经诈骗取得受害人钱财后,诈骗罪已经既遂,已经构成了诈骗罪,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扩展资料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条 诈骗公私财物虽已达到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数额较大”的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且行为人认罪、悔罪的,可以根据刑法第三十七条、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的规定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
(一)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
(二)一审宣判前全部退赃、退赔的;
(三)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的;
(四)被害人谅解的;
(五)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第四条 诈骗近亲属的财物,近亲属谅解的,一般可不按犯罪处理。诈骗近亲属的财物,确有追究刑事责任必要的,具体处理也应酌情从宽。
第六条 诈骗既有既遂,又有未遂,分别达到不同量刑幅度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处罚;达到同一量刑幅度的,以诈骗罪既遂处罚。
参考资料来源:文县公安局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参考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当犯罪分子做出了诈骗行为后即使偿还了赃款还是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因为诈骗罪是属于刑事案件的,即使受害人不追究对方的责任公诉机关也是会提起公诉的,司法机关在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处罚时也是需要根据诈骗罪的涉案情节以及诈骗涉及的金额来确定处罚力度。
法律分析
诈骗罪是刑事犯罪,是进行公诉的案件,构成本罪的就算退还了赃款,依旧会追究刑事责任,但退还赃款属于法定减轻处罚的情节,会根据实际案情作出刑事处罚。如果有不法分子利用欺骗或者是隐瞒真相等方式来骗取他人的公私财物时也是会构成诈骗罪,那么诈骗罪不仅会损害他人的财产安全同时也是不利于我国的治安和秩序,所以说受害人在发现诈骗行为后一定要收集好相关的证据,同时也是要及时地向公安机关提出报案。退赃这本来就是犯罪嫌疑人应该做的事情,即使犯罪嫌疑人不主动退回赃款,将来侦办的过程当中也会由司法机关去追缴赃款的。可是,也不能说,犯罪嫌疑人主动退赃了就可以轻而易举地不追究刑事责任了,违法犯罪要付出的代价不是可以这样轻飘飘带过的。诈骗近亲属的财物,近亲属谅解的,一般可不按犯罪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