侮辱罪的定义:侮辱罪是指使用暴力或者以其他方法,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行为人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应该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侮辱罪的概念是:行为人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行为,被称为侮辱罪。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和名誉权。
构成本罪需要具备以下要件: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格,名誉。
2.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或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损害他人人格和名誉的行为。侮辱行为必须采取暴力或其他方法进行3.本罪的犯罪主体是年满16周岁、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
4.本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具有损害他人人格,名誉的目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侮辱罪是指行为人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情节严重的行为。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贬低他人人格、毁坏他人名誉的行为,包括以暴力手段,扒光衣服、向身上泼洒污物、强迫做有辱人格的动作等对他人进行侮辱;
以污秽、恶毒的语言对他人进行辱骂;
以文字、视听资料等侮辱、贬损他人等形式。
侮辱他人必须是公然进行的。
情节严重一般指行为人动机卑鄙、手段下流、行为恶劣、影响很坏、造成被害人因不堪侮辱而精神失常或自杀等严重后果。
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第九十八条本法所称告诉才处理,是指被害人告诉才处理。如果被害人因受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人民检察院和被害人的近亲属也可以告诉。
侮辱罪,是指行为人采取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在公共场合之下侮辱他人,贬低他人,致使他人名誉受损,情节严重的行为。如果侮辱他人的行为达到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立案,并可以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侮辱罪:是指使用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败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本罪的性质是侵犯他人的名誉。本罪的基本特征如下: 1.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败坏他人名誉。 (1)必 须有败坏他人名誉的侮辱行为。侮辱,是指对他人予以轻蔑的价值判断的表示。侮辱方式可以分为三种:
一是暴力侮辱。这里的暴力是指使用强力败坏他人的名誉。二是言词侮辱。表现为使用言词对被害人进行戏弄、诋毁、谩骂,使其当众出丑。三是文字侮辱。 (2)侮辱行为必须公然进行。所谓“公然”侮辱,是指采用不特定或者多数人可能知悉的方式对他人进行侮辱。公然并不一定要求被害人在场。如果仅仅面对着被害人进行侮辱,没有第三者在场,也不可能被第三者知悉,则不构成侮辱罪。另一方面,只要不特定人或者多数人可能知悉,即使现实上没有知悉,也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3)侮辱对象必须是特定的人。特定的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数人,但必须是具体的,可以确认的。在大庭广众之中进行无特定对象的谩骂,不构成侮辱罪。死者不能成为本罪的侮辱对象,但如果行为人表面上侮辱死者,实际上是侮辱死者家属的,则应认定为侮辱罪。法人也不能成为本罪对象。 2.主观上只能是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侮辱行为会造成败坏他人名誉的危害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如果行为人无意识地实施了有损于他人名誉的行为,则不能认定为侮辱罪。 3.根据刑法规定,只有情节严重的侮辱行为才构成侮辱罪。情节严重主要是指以下情况:手段恶劣的;侮辱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如被害人不堪侮辱自杀的,因受侮辱导致精神失常的;多次实施侮辱行为的等等。 建议向公安机关报案,请警察找他谈谈话,应该能解决问题。
一、什么叫侮辱罪?
侮辱罪,是指使用暴力或者以其他方法,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二、在实践中应该怎么正确认定侮辱罪呢?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和名誉权。
所谓人格尊严,是指公民基于自己所处的社会环境、地位、声望、工作环境、家庭关系等各种客观条件而对自己或他人的人格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认识和尊重。所谓名誉权,是指以名誉的维护和安全为内容的人格权。
本罪的犯罪对象,只能是自然人,而非单位。侮辱法人以及其他团体、组织,不构成侮辱罪。在公众场合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和刑法第299条之规定,应以侮辱国旗、国徽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以暴力或其他方法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1、侮辱行为必须公然进行。所谓“公然”侮辱,是指当着第三者甚至众人的面,或者利用可以使不特定人或多数人听到、看到的方式,对他人进行侮辱。公然并不一定要求被害人在场。如果仅仅面对着被害人进行侮辱,没有第三者在场,也不可能被第三者知悉,则不构成侮辱罪。因为只有第三者在场,才能使被害人的外部名誉受到破坏。
2、侮辱对象必须是特定的人。特定的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数人,但必须是具体的,可以确认的。在大庭广众之中进行无特定对象的谩骂,不构成侮辱罪。死者不能成为本罪的侮辱对象,但如果行为人表面上侮辱死者,实际上是侮辱死者家属的,则应认定为侮辱罪。
3、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才能构成本罪。公然侮辱他人的行为还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才能构成本罪。虽有公然侮辱他人的行为,但不属于情节严重,只属于一般的民事侵权行为。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手段恶劣,后果严重等情形。
(三)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构成本罪主体。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的目的。间接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
1、对象情况不同:猥亵罪一般是以不特定的妇女为对象而侮辱罪中侮辱妇女的行为,是针对特定的对象实施的。
2、目的动机不同:猥亵罪一般是出于闹事取乐、寻求精神刺激而侮辱罪一般是出于个人恩怨、嫉妒或报复,目的是贬损特定妇女的人格和名誉。
《刑法》第237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十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猥亵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聚众或者在公众场合猥亵他人的。
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第九十八条本法所称告诉才处理,是指被害人告诉才处理。如果被害人因受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人民检察院和被害人的近亲属也可以告诉。
侮辱罪是指行为人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情节严重的行为。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贬低他人人格、毁坏他人名誉的行为,包括以暴力手段,扒光衣服、向身上泼洒污物、强迫做有辱人格的动作等对他人进行侮辱;
以污秽、恶毒的语言对他人进行辱骂;
以文字、视听资料等侮辱、贬损他人等形式。
侮辱他人必须是公然进行的。
情节严重一般指行为人动机卑鄙、手段下流、行为恶劣、影响很坏、造成被害人因不堪侮辱而精神失常或自杀等严重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