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中止会留案底,案底一般指某人过去犯法或犯罪行为的记录。又称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在我国法律中一般指有过刑事犯罪前科的档案记录。只要构成犯罪就会留下案底。
《刑法》第二十二条
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
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第二十三条
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二十四条
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犯罪中止还可能会有案底,如果严重,中止犯会被判刑,但是会从轻或者减轻刑罚,但是如果未造成严重后果,情节显著轻微,也是有可能不判刑的。刑法规定,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我国刑法中规定,如果当事人在犯罪过程当中出于自己的意愿,没有把犯罪进行下去,并且没有造成严重伤害的话,此时可以被定性为犯罪中止,并且可以从轻减轻处罚。当然,从轻,减轻处罚的比照标准是既遂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四条 【犯罪中止】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有案底,免于刑事处罚,是法院已经认定行为构成犯罪,但是根据《 刑法 》规定,不对其进行刑事处罚的一种方式。 案底一般指某人过去犯法或犯罪行为的记录。又称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在我国法律中一般指有过 刑事犯罪 前科的档案记录,而该犯罪档案一般存放至公安部门与相关国家机关。 《刑法》第二十四条 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 犯罪中止 。 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免于刑事处罚会有案底的。
免于刑事处罚,是法院已经认定行为构成犯罪,但是根据《刑法》规定,不对其进行刑事处罚的一种方式。已经构成犯罪,就会有案底。
免予刑事处罚,只是免除对被告人刑罚而没有免除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这点从免予刑事处罚的前提必须确认被告人构成犯罪这一条件中就足可得到证明。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十四条【犯罪中止】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第三十七条 【非刑罚性处置措施】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
一、违法会留下案底吗
1、违法行为不会有案底,一般会行政拘留。被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送达拘留所执行,受到罚款处罚的人应当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交纳罚款。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诉讼。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三条
对被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送达拘留所执行。
第一百零四条
受到罚款处罚的人应当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警察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一)被处五十元以下罚款,被处罚人对罚款无异议的;
(二)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照本法的规定作出罚款决定后,被处罚人向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经被处罚人提出的;
(三)被处罚人在当地没有固定住所,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
二、违法行为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违法行为的构成要件如下:
1、必须是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
2、违法必须是在不同程度上侵犯法律上所保护的社会关系的行为;
3、违法一般必须有行为人的故意或过失。原则上,由于过错,才构成违法行为。但没有过错,法律规定应承担法律责任的,仍应承担;
4、违法者必须具有法定责任能力或法定行为能力。
衡量一个人是否有犯罪记录,并非根据其是否被采取刑事拘留措施来确定的,而是必须由国家专门机关通过法定程序确定的。一般来说,只有经法院判决有罪的犯罪对象才有犯罪记录。
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虽进入了刑事诉讼程序,后经审理不认为是犯罪或判决无罪的,那就不存在案底,更不会有犯罪记录了。
一般而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果有犯罪事实发生,即便检察机关最后作出附条件不起诉或酌定不起诉的决定,又或者是法院作出有罪但不予执行刑罚的判决,都会留下案底。如果被行政拘留(治安拘留)或司法拘留的,虽然没有触犯刑法,但也因为曾经违法犯事被限制人身自由,相关决定机关内部也是留下这些违法“印记”。
不会。
凡是公安机关经手的案件,被证实有罪或违法的行为,都会记录在案,政拘留案底在公安机关长期保存。行政拘留会留下违法记录,但不是犯罪记录。行政拘留没有案底,案底是针对刑事处罚而言的。
但是,作出行政拘留的行政处罚,公安机关会制作形成治安拘留档案,保留在原办案单位,且永久存档。
会。不论是行政案件,还是刑事案件,只要公安机关处理后,都要作为案件档案留存。
【法律分析】
案底,是指某人犯罪行为的记录。又称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在法律中一般指有过刑事犯罪前科的档案记录,而该犯罪档案一般存放至公安部门保存。不论是行政案件,还是刑事案件,只要公安机关处理后,都要作为案件档案留存。一是为了保存案件材料,以备上级核查和备案,二是为了给案件当事人(包括被处理人和办案人)在对该案进行复核时有案可查。三是为了确保将来被处理人再次出现违法甚至犯罪时,作为其曾经的经历,作为处理的参考依据。所以,案件材料是不会自动消除的。除非被处理人死亡一段时间后,公安机关会作为过期档案处理掉。综上所述,行政拘留其实就是对某一种已经能够认定的违反治安管理法的行为处罚,所以肯定会留下案底,也就是要被记入档案,记录和案底一样,永远不会消失。关于行政处罚的处罚记录,当地公安机关都会将相关档案、信息进行保存的。
《公安业务档案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 治安处罚案卷 凡在治安管理处罚过程中形成的文书材料,应当建立治安处罚案卷。治安处罚案卷分为治安拘留卷和其他处罚卷两种。 治安拘留卷主要存放: 1.被拘留人员登记表; 2.审批表; 3.传唤证(回执); 4.讯问记录, 5.调查和证据材料; 6.检查交代材料; 7.裁决书;保证书; 8.没收财物收据,罚款收据,保证金收据; 9.解除拘留通知书; 10.申诉及复议材料等。 治安拘留案卷在裁决执行结束后,由裁定机关业务部门立卷并向本机关档案部门移交归档。 其他处罚卷,原则上接受处罚的类别分别立卷,由承办单位保存一段时间后,登记造册,经领导批准后处理。重要的案卷也可以向本机关档案部门移交归档。
派出所立案后,不一定会留案底。
所谓案底,一般指某人过去有过犯罪行为的记录。 该犯罪档案一般存放至公安部门保存。而一个人是否犯罪,必须经人民法院审判后认定。因此,仅仅是被刑事立案的,不属于有案底,因为立案后,可以撤案,也可以不予起诉。
很多情况派出所先是纸制立案,在立案后,是有可能销案的,但是一旦进行网上立案的话,那就没办法了。因为一旦在网上立案,就必须要结案,不结案的话上级公安机关就会追究的,这样很麻烦。所以很多时候都是先纸制立案,根据情况需要才录入网上。
扩展资料
犯罪是对社会秩序、公共安全的最严重侵犯,公安机关正是国家的治安保卫机关,肩负着维护社会秩序、保卫公共安全的责任。
另一方面,公安机关具有同犯罪作斗争的丰富经验和必要的专门侦查手段、资源,亦使得其能够担负起侦查绝大多数案件的重任。因此,相对于检察院和法院,公安局立案管辖的案件一般来说是最多的。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8条第1款规定:“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法律另有规定的有:
(1)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不需要经过侦查的自诉案件
(2)由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的案件
(3)由军队保卫部门负责侦查的军队内部发生的刑事案件
(4)由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的间谍案
(5)由监狱立案侦查的罪犯在监狱内犯罪的案件。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根据六机关《规定》,涉税案件、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由公安机关管辖,人民检察院不应受理伪证罪、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而不应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另外,对于自诉案件的第二类,被害人向人民法院起诉后,人民法院认为证据不足、可由公安机关受理的,应当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控告的,公安机关应当受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案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