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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刑事案件审理时间一般是多久呢

发布时间:2023-01-25 06:41:46

一审刑事案件如果适用普通程序,则审理时间是两个月,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如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一审审理期限是二十日,但是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

一审刑事案件审理时间一般是多久呢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法院一审审理刑事案件要多久

一审法院的正常审理期限(一般为2个月,至迟不超过3个月,特殊情况例外)《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 附带民事诉讼 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根据上述规定,人民法院审理一审案件常见的审限应当在三至六个月。既然最终是由法院宣判当事人是无罪的,有可能司法机关之前已经严重的侵犯到了当事人的名誉权,人身自由权等,这种时候,不可能再让司法机关去办理所谓的释放手续,因为司法机关之前根本就是错误的对当事人采取了强制性的措施。

刑事案件一审审理期限

一审刑事案件审理期限需要多少时间

一般情况人民法院审理一审刑事案件时,自收到起诉书到作出最终的判决,其间可以有十七个月(6+3+8=17)以上的审理期限。

一、收案立案审查(7日)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以下称《刑诉解释》)第一百八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对公诉案件是否受理,应当在七日内审查完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第六条规定:“第一审人民法院收到起诉书(状)或者执行申请书后,经审查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第八条规定:“案件的审理期限从立案次日起计算”。

根据上述法律及司法解释的规定,人民法院对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在七日内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符合立案条件,而这个立案审查的时间是不计算在审限之内的。

二、一审法院的正常审理期限(一般为2个月,至迟不超过3个月,特殊情况例外)

第二百零八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八条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一审刑事案件审理时间一般是多久呢

(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根据上述规定,人民法院审理一审案件常见的审限应当在三至六个月。

三、不计入审理期限的期间(累计可达三个月以上)

《刑诉解释》第一百七十四条规定:“审判期间,对被告人作精神病鉴定的时间不计入审理期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第九条规定:“下列期间不计入审理、执行期限:

“(一)刑事案件对被告人作精神病鉴定的期间;

“(二)刑事案件因另行委托、指定辩护人,法院决定延期审理的,自案件宣布延期审理之日起至第十日止准备辩护的时间;

“(三)公诉人发现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延期审理建议后,合议庭同意延期审理的期间……

“(五)因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法院决定延期审理一个月之内的期间……”

在我们办理的案件中,不乏出现法院向我们表示由于案件复杂而无法在审限内作出判决,因此建议我们以“调查新的证据”为由向法院申请延期审理一个月的情况,而为被告人作精神病鉴定、另行委托辩护人、审查控方延期审理建议等情况所需要的时间往往在十天以上,长的甚至可达数月,因此保守估计各类不计入审理期限的情形所需要的时间累计可达三个月以上。

四、重新计算审理期限的延期审理(八个月)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规定:“在法庭审判过程中,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建议的,影响审判进行的,可以延期审理”;第二百零五条:“依照本法第一百九十八条第二项的规定延期审理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第二百零八条第三款规定:“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刑诉解释》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审判期间,公诉人发现案件需要补充侦查,建议延期审理的,合议庭应当同意,但建议延期审理不得超过两次。”

根据上述规定,人民检察院在已经提起公诉之后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补充侦查的建议,而这一个月的补充侦查的时间不仅不计算在审限之内,而且还会中断人民法院的审理期限,案件在控方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之后,将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换言之,如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利用”上述审理阶段进行补充侦查的规定,可以在原审理期限的基础上多得八个月的审理期限((1+3)*2=8)。

综上所述,如果不考虑“特殊因素”而导致案件审理期限的极端延长,在现行法律及司法解释的规定下,人民法院审理一审刑事案件时,自收到起诉书到作出最终的判决,其间可以有十七个月(6+3+8=17)以上的审理期限。换言之,人民法院按普通程序审理一审刑事案件可以“依法”在接到起诉书之后的十七个月之后才作出一审判决,而且这十七个月还是保守估算而得,法院事实上拥有的审理期限往往会更多。

一审刑事案件审理期限是多长时间

一、 一审 刑事案件审理期限 是多长时间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刑事 公诉 案件、被告人被 羁押 的第一审刑事 自诉案件 和第 二审 刑事公诉、刑事自诉案件的期限为1个月,至迟不得超过1个半月附带民事 诉讼 案件的 审理期限 ,经法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2个月。如果案件属于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或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或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或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审理期限可以再延长1个月最高人民法院受理的刑事上诉、刑事抗诉案件,经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审理期限可以再延长1个月。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被告人未被羁押的第一审刑事自诉案件,期限为6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法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3个月。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刑事案件,审理期限为20日。 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理的刑事案件的期限为3个月需要延长期限的,经法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3个月。 下列期间不计入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对被告人作 精神病鉴定 的期间因另行委托、指定 辩护人 ,法院决定 延期审理 的,自案件宣布延期审理之日起至第10日止准备辩护的时间 公诉人 发现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延期审理建议后,合议庭同意延期审理的期间刑事案件二审期间,检察院查阅案卷超过7日后的时间因当事人、诉讼 代理 人、辩护人申请通知新的 证人 到庭、调取新的 证据 、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法院决定延期审理1个月之内的期间。 二、哪些期间不计入审理期限 下列期间不计入审理期限: (一)刑事案件对被告人作精神病鉴定的期间 (二)刑事案件因另行委托、指定辩护人,法院决定延期审理的,自案件宣布延期审理之日起至第十日止准备辩护的时间 (三)公诉人发现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延期审理建议后,合议庭同意延期审理的期间 (四)刑事案件二审期间,检察院查阅案卷超过七日后的时间 (五)因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法院决定延期审理一个月之内的期间 (六)民事、行政案件公告、鉴定的期间 (七)审理当事人提出的 管辖权异议 和处理法院之间的 管辖 争议的期间 (八)民事、行政、执行案件由有关专业机构进行审计、评估、资产清理的期间 (九)中止诉讼(审理)或执行至恢复诉讼(审理)或执行的期间 (十)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或者提供执行担保后,执行法院决定暂缓执行的期间 (十一)上级人民法院通知暂缓执行的期间 (十二)执行中拍卖、变卖被查封、扣押财产的期间。 刑事案件也好,民事案件也罢,其实对于一审的审理期限,相关法律中都是有明确规定的。只不过因为具体性质的不同,就会导致不同类型的案件中,一审审理期限是不一样的。结合上文的介绍,我们了解到在刑事案件里面,一审的审理期限一般是1个月,但是情况特殊也允许适当延长一些时间。

刑事案件一审审理时间大概是多长时间

我国人民法院对于刑事案件进行一审审理的时间一般为两个月,不得超过三个月。《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规定情形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

一审刑事案件审理时间一般是多久呢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刑事案件一审审理期限是多久

根据我国现行的《 刑事诉讼法 》里面的第二百零二条法律 法规 的规定,相关的人民法院在对于 公诉 案件进行审理的时候,应该这个案件被受理之后的两个月的时间里面对于这个案件的相关违法犯罪行为进行宣判,一般来说最迟不可以超过三个月。需要注意的是,对于可能会被判处 死刑 的相关案件或者是说附带有民事 诉讼 的案件,或者是有本法里面的第一百五十六条所说的情形之一的,在经过了上一级的人民法院的批准以后,可以再行延长三个月的时间如果是因为情况实在特殊还需要在进行延长的,就可以上报给最高的人民法院进行批准。一般由人民法院改变了期限的相关的案件,应该从这个案件被改变之后人民法院再行收到这起案件那一天起对案件的 审理期限 进行计算。 由我国的人民检察院进行补充侦查的一些案件,在相关的部门杜宇案件进行补充侦查完毕之后再移送给相关的人民法院以后,从人民法院再行收到这起案件那一天起对案件的审理期限进行计算。 一般的 自诉案件 类型的案件的第 一审 的审理期限,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里面的第二百零六条第二款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 人民法院审理自诉类型的案件的期限,相关的被告人被 羁押 的期限,应该可以适用本法里面的第二百零二条第一款、第二款的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有有关部门所被羁押的,法院应该这个案件在受理之后六个月时间里面进行宣判。 根据上面所说的,也就是一般的刑事案件会在受理之后的三个月时间里面对于案件进行宣判,如果存在一些特殊的情况的话,可能会延长3-6个月。当然,这种情况是极少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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