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储存柴油的处罚是: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柴油属于爆炸性危险物质。违反国家规定,储存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非法存储柴油应当受到的处罚为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这是行政违法行为。但是若储存柴油是用于贩卖,金额达到五万元以上还会构成非法经营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
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非法储存柴油的处罚为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这是一种行政违法行为,而不是刑事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
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第三十一条
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被盗、被抢或者丢失,未按规定报告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故意隐瞒不报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 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企业储存柴油自用违法。但前提是要去相关部门进行申请,批准后才行。必须有合格的储存场地和设备。柴油属于易燃易爆品,管制很严。成品油供应出现一些社会用油单位私设油罐加油机的非法加油站点及油罐车倒卖成品油等违法现象,为进一步规范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落实国务院“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现就有关备案登记事项通知如下:一、根据商务部《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商务部2006年第23号令)、《福建省成品油市场管理规定》以及关于加强成品油市场管理工作的通知。(闽经贸市场[2010]744号)等文件规定:“内部自用加油站(岸基加油点)须取得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安全评价报告(部队内部自用加油站除外)方可储存油品。内部自用加油站以自用名义向批发企业购买的柴油不得对外销售,违者视同无证经营予以取缔”。凡以自用名义向批发企业购买柴油并储存油品的经营业主,(包括客运或货运的专业运输企业、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厂矿、工地等单位)须向当地成品油主管的经贸部门提供备案登记,如发现有对外销售的违法行为,将按成品油管理的有关规定以及依照《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论处,并会同有关部门予以取缔。二、为加强成品油市场监管,根据闽经贸市场[2006]153号《关于对成品油经营企业和单位案件查处情况相互抄告的通知》要求,今后各相关单位在查处涉及成品油经营企业和单位违法违规案件时,均应将处罚情况相互抄告有关部门。三、单位自用并已私设油罐加油机的,必须在12月30日前向县经贸局提供备案登记手续。四、备案登记须提供的材料:
1、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
2、安全评价报告。
3、油品供应证明(即购油的发票或货运单)。
4、客运或货运的专业运输车队或机关企事业单位用车的,须有清单并附行驶证复印件。
5、需自用柴油的厂矿,工地购油,须有当地经贸部门现场核实的用油数量意见书。
6、厂矿、工地用油的单位还须有营业执照或单位法人证书,并提供详细运油路线。
没收运输得到的收益,并且处所得收益的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二十四条 申请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的,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5辆以上经检测合格的危险货物运输专用车辆、设备;
(二)有经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考试合格,取得上岗资格证的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
(三)危险货物运输专用车辆配有必要的通讯工具;
(四)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六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扩展资料
《消防法》第六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
(一)违反有关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危险品的;
(二)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
(三)谎报火警的;
(四)阻碍消防车、消防艇执行任务的;
(五)阻碍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 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参考资料:
中央人民政府网: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