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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冻结犯罪嫌疑人钱款能直接追缴吗

发布时间:2023-01-25 10:34:14

公安机关若已经将犯罪嫌疑人的存款冻结后,是不能直接追缴的,仅有在证明其犯罪事实之后才可以对其财产进行执行。《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可以依照规定查询、冻结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可以依照规定查询、冻结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

公安机关冻结犯罪嫌疑人钱款能直接追缴吗

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已被冻结的,不得重复冻结。

被诈骗,当时报警冻结对方账户,钱能追回来吗?

如果犯罪嫌疑人在提起公诉前积极退赃退赔,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这个时间对于你本人来说是非常不利的,受骗者本人前往当地的公安机关网络警察部门报警,时间要根据抓捕的时间来定减少损害结果发生的,警察有可能可以将骗子的账户冻结,但是大家一定要提高警惕。

公安机关在“侦查阶段”有权追缴“赃款赃物”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了侦查机关的九项侦查措施,不包括“追缴赃款赃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了侦查程序中的五项强制措施,也不包括“追缴赃款赃物”。《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规定:“未经人民法院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侦查阶段还没有确定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罪,怎么能够确定哪些财物是犯罪所得呢?公安局、检察院要求犯罪嫌疑人和他们的家属退赃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公安局、检察院追缴赃款赃物的理由。

1.《刑事诉讼法》侦查篇第六节《查封、扣押物证、书证》。

这一节规定了侦查机关有权力查封、扣押、查询、冻结犯罪嫌疑人的财产,但没有用赃款、赃物这类肯定性的词汇,更没有使用追缴一词。

查封、扣押、查询、冻结的涉案财产,只能作为证据使用。证据只能是提供给法院的,这些证据要在法庭上出示,要经过被告人、被害人质证,然后又法院决定是否采信。未经被告人、被害人质证,未经法院裁决,公安局、检察院认定涉案财物认定为赃款赃物,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公安局、检察院擅自处理涉案证据,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确实属于赃款赃物应当上缴国库的,应当由人民法院确定,并在判决书中写明。侦查机关根据法院的判决书,才能处分涉案财产。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 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这一条规定在《刑罚的具体运用》一章《量刑》一节。如何量刑是法院的事,侦查机关没有量刑权,也没有权力对如何量刑发表意见。这一条说明,收缴赃款赃物的权力只属于法院,侦查机关没有量刑权也就没有收缴权。

3.“积极退赃可以从轻处罚"

侦查机关动员犯罪嫌疑人退赃最爱说的是这句话。但这句话和“坦白从宽抗拒从严”一样,查不出任何法律根据。

《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主动退赃并不等于自首。自首必须出于自愿,必须是如实交代自己的罪行。主动退赃往往是在诱骗或者威胁下而“主动”的,侦查机关往往用“本人已经承认犯罪”,“主动退赃就可以释放”等话骗取家属退赃,或者以“重判”相威胁,迫使在押人员“主动退赃”。这种主动不是真的主动。而是强迫犯罪嫌疑人自证其罪。

“主动退赃”后如何要求返还?这是一个很棘手的问题。

公安局、检察院参与侦查活动是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是诉讼行为,而不是行政行为。对侦查机关的收缴行为不服,不能提起行政诉讼。

司法机关的诉讼行为侵犯了公民的合法权利,只能走国家赔偿程序。

《国家赔偿法》第十八条规定:“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中”,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的”,国家负赔偿责任。这里包括了非法追缴。不应当追缴的公民个人财产,法院判决追缴了,通过再审判决该公民无罪了,对于已经追缴的公民合法财产,应当由原判法院予以赔偿。这叫刑事赔偿。

公安局、检察院追缴的赃款赃物,法院判决认为不属于赃款赃物部分的,公安局、检察院对公民的损失也应当赔偿。这也属于刑事赔偿。

国家刑事赔偿需要两个条件:

1.司法机关违法。司法机关收集的证据应当移送法院,赃款赃物属于犯罪证据,侦查机关把查封的赃款赃物没有移交法院,而是直接上缴国库了,就是违法。

2.侵犯公民合法权利。法院没有认定是赃款赃物,就是公民合法财产。侦查机关把公民的合法财产上缴了国库,就是侵犯公民的合法权利。上缴国家财政的钱无法退还,这是事实。受害的当事人不能向公安局、检察院要求退款。只能够要求公安局、检察院赔偿自己的损失。要求刑事赔偿需要书面形式,赔偿义务机关受到申请后应当在两个月内作出书面答复。申请人对赔偿义务机关的答复满意的,领取赔偿金。申请人对赔偿义务机关的答复不满意的,或者超过两个月没有受到答复的,三十日内有权利向赔偿义务机关的上级机关申请复议。复议机关应当在两个月内作出复议决定。申请人对复议决定满意的,到赔偿义务机关领去赔偿金。申请人对复议决定不服,或者复议机关在两个月内未作出书面决定的,申请人有权利在30日内向法院申请裁决。国家赔偿案件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国家赔偿案件为一审终审,双方都不得上诉。法院的判决公安局、检察院、法院都必须无条件执行。

公安机关冻结犯罪嫌疑人钱款能直接追缴吗

诈骗的钱款能追回吗

被诈骗的钱可以追回,需要通过司法途径来追回被骗的钱财的,需要由司法机关调查取证,并对有关财产的流向进行控制。公安机关也需要及时通过冻结财产、查封扣押的方式来追缴财产,但如果没有可执行的财产,则是无法追回的。根据《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有关规定:

第九条 案发后查封、扣押、冻结在案的诈骗财物及其孳息,权属明确的,应当发还被害人权属不明确的,可按被骗款物占查封、扣押、冻结在案的财物及其孳息总额的比例发还被害人,但已获退赔的应予扣除。

第十条 行为人已将诈骗财物用于清偿债务或者转让给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追缴:

(一)对方明知是诈骗财物而收取的

(二)对方无偿取得诈骗财物的

(三)对方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取得诈骗财物的

(四)对方取得诈骗财物系源于非法债务或者违法犯罪活动的。

他人善意取得诈骗财物的,不予追缴。

被诈骗钱可以追回吗

应当向公安机关报警,公安机关会予以调查并尽力追回被骗钱财。

达到当地诈骗罪立案标准的,会立案处理。在侦查终结后,会移交人民检察院,由人民检察院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依法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

《刑法》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诈骗犯被公安机关起诉了,受害人的钱还能拿回来吗?

法律分析:被合同诈骗立案不一定能要回钱,对于赃款,办案部门会追缴并返还受害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九条 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条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在公安侦查是否可以追缴注册资金

检察院无权直接扣划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根据法律规定,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所采取的强制措施只能是查封或冻结,而不能直接扣划,如果需要对犯罪嫌疑人的存款进行收缴或者返还被害人的,应该通知该存款所在银行,由银行进行扣划。

追缴赃款是公安还是法院

法律分析:赃款的追缴由原审人民法院执行。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百五十八条的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和调解书中涉及财产内容需要执行的,由原审人民法院执行。

附带民事判决中财产的执行,依照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规定办理。

关于刑事判决财产刑的强制执行,只有判处罚金、没收财产两项刑罚,在没有履行到位的情况下法院可以强制执行,继续追缴非法所得是一种强制措施,不是刑罚,不属强制执行内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九十八条 对于贪污贿赂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等重大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在通缉一年后不能到案,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依照刑法规定应当追缴其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

公安机关认为有前款规定情形的,应当写出没收违法所得意见书,移送人民检察院。

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应当提供与犯罪事实、违法所得相关的证据材料,并列明财产的种类、数量、所在地及查封、扣押、冻结的情况。

公安机关冻结犯罪嫌疑人钱款能直接追缴吗

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查封、扣押、冻结申请没收的财产。

第二百九十九条 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由犯罪地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居住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人民法院受理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后,应当发出公告。公告期间为六个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近亲属和其他利害关系人有权申请参加诉讼,也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

人民法院在公告期满后对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进行审理。利害关系人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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