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编造、故意传播虚假疫情信息者的处罚是: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暂停其业务活动或者吊销其执业许可证;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
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对编造、故意传播虚假疫情信息者的处罚是: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暂停其业务活动或者吊销其执业许可证;触犯 治安管理处罚法 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处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 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对于编造、传播“新型冠状病毒”的虚假信息、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可能涉嫌违反刑法第291条的规定,构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最高可被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不构成犯罪的,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的规定,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法律依据
1、《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2、《刑法》第二百九十ー条之一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在当前全国众志成城抗击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严峻形势下,希望大家保持科学理性的态度,要从官方途径了解真实信息,客观地认识疫情、科学地预防疫情、有效地防控疫情,切勿相信和转发不实信息,更不要编造和发布不实信息。努力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就是我们普通人能做的最大贡献。
造谣传谣,终将难逃法律制裁!
编造、故意传播虚假疫情信息的人承担的法律责任包括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暂停其业务活动或者吊销其执业许可证;负有直接责任的人员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对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
对于那些故意编造、散布谣言,危害社会的,则应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根据其性质和情节轻重严肃处理。我国《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25条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500元以下罚款。《 刑法 修正案(九)》增设的刑法第291条之一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 拘役 或者 管制 ;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认定和判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程度时,可以参考2013年9月18日最高法院颁布的《关于审理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例如,编造、故意传播上述虚假信息,致使机场、码头、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秩序的混乱或者采取紧急疏散措施,影响飞机、列车等大型客运交通工具的正常运行,致使国家机关、学校、医院、厂矿企业等单位的工作、生产、经营、教学、科研等活动中断的,造成当地村民或者居民生活秩序严重混乱,致使公安、武警、消防、卫生检疫等职能部门采取紧急应对措施的,即属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如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导致人员拥挤踩踏,造成三人以上轻伤或者一人以上重伤,或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或者造成县级以上区域居民生活秩序严重混乱或者妨害国家重大活动的举办和开展的,即可认定造成严重后果。
散播疫情谣言者应承担行政责任,情节严重的,应承担刑事责任。严重者可能会判刑。
1.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2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第一款,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疫情期间若有故意传播传染病的违法行为,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会被判处至少三年的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疫情期间若有故意传播传染病的违法行为,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会被判处至少三年的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根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五条第一项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根据《 刑法 》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 拘役 或者 管制 ;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以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定罪处罚。
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 之一,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一条 聚众扰乱车站、码头、民用航空站、商场、公园、影剧院、展览会、运动场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聚众堵塞交通或者破坏交通秩序,抗拒、阻碍国家治安管理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情节严重的,对首要分子,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违反防疫的规定有两种处罚方式,一种是治安处罚,一种是追究刑事责任,具体适用哪种处罚方式,要根据实际的情况来进行判断。存在散布谣言,谎报疫情的问题,对当事人处以罚款或拘留。
(一)治安处罚
1、对于散布谣言,谎报疫情的,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规定,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2、对于违反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3、对于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被盗、被抢或者丢失,未按规定报告的,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处五日以下拘留故意隐瞒不报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二)刑事法律责任
1、故意传播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原体,危害公共安全的,根据《刑法》第114、115条的规定,按照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2、患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或者疑似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而拒绝接受检疫、强制隔离或者治疗,过失造成传染病传播,情节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按照《刑法》第115条第2 款规定,按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3、编造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有关的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此类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根据《刑法》第291条规定,以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