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圈卖香烟,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会被定罪处罚。前述行为涉嫌非法经营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依照我国烟草专卖法律规定,除了依法持有烟草专卖许可证的生产企业和烟草专卖批发企业以外的,任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是不得通过信息网络销售烟草专卖品。针对上述情形,烟草专卖局有权依法进行监督、检查,查处涉烟有关的违法案件,并会同国家有关部门查处烟草专卖品的走私贩私、假冒伪劣行为。如果情节严重已构成犯罪的,烟草专卖局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法律分析:根据烟草专卖法等规定,我国实行烟草专卖许可证制度,任何企业或者个人要想销售烟草制品,都需要申请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取得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才可以销售烟草制品。任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通过信息网络销售烟草专卖品。所以,无论是在微信朋友圈,还是在淘宝等网络上销售香烟都是违法的,严重的可能会涉嫌犯罪。
法律依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 第四十二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利用自动售货机销售烟草制品。
除了取得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或者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的企业依法销售烟草专卖品外,任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通过信息网络销售烟草专卖品。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持证人违反上述规定的,属于《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一)项规定的情形。
依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朋友圈卖电子烟是犯法的,是不可以买卖的。
公民在互联网上售卖违法违禁品,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将受到《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处罚。用户通过个人帐号、群、朋友圈等产品功能发布违法违禁品售卖信息属违规行为帮助朋友在朋友圈、微信群转发宣传推销违法违禁品的行为。
一旦出现问题,售卖方、转发者均有可能需要承担行政处罚。微信朋友圈并不是所有东西都可以卖,例如香烟。对于广大烟民来说,在朋友圈买烟似乎很方便,但在朋友圈卖烟的可能涉嫌违法犯罪。
法律依据
销售香烟需要取得专卖许可证,如果没有专卖许可,销售香烟严重的可能会涉嫌非法经营罪。非法经营罪的量刑标准是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场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或者保险业务的。
处罚金三万五千元。朋友圈是微信的一个小程序,举报该程序中卖电子烟的卖家会受到处罚金三万五千元。微信是腾讯公司于2011年1月21日推出的一款通过网络快速发送语音短信、视频、图片和文字,支持多人群聊的手机聊天软件。
法律分析:在微信买烟是否被罚款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情况而定,如果在微信购买的数量超过规定数量是会被罚款的,之后自己买的话没有营业执照,也是会被处罚的。烟草作为特殊商品,必须持有烟草专卖许可证才能进行销售,而且必须“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微商们千万不要通过微信等互联网形式销售香烟,这是法律法规严厉禁止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三十一条无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批发业务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关闭或者停止经营烟草制品批发业务,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除了取得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和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的企业可以依法销售烟草专卖品以外,任何个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通过信息网络销售烟草专卖品,因此微信卖烟属于非法经营。
法律分析:犯法。倒卖烟草专卖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倒卖的烟草专卖品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以罚款。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和烟草公司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本款罪的,依法从重处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规章)第四十条第二款规定,除了依法持有烟草专卖许可证的生产企业和烟草专卖批发企业以外的,任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是不得通过信息网络销售烟草专卖品。
因此,持证人通过微信、QQ、微博等自媒体公共网络平台出售烟草制品的行为是属于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法律)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行政法规)第四十四条、《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规章)第三条等规范性文件规定,烟草专卖局有权对其违法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并依照《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责令违法行为人暂停烟草专卖业务、进行整顿,直至依法取消其从事烟草专卖业务的资格。
注 明:依法被取消其从事烟草专卖业务资格的,烟草专卖局将依照《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三项规定,对违法行为人作出三年内不予发放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行政决定。
参考资料内容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法律)第十二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从事经营活动,依法需要取得相关行政许可的,应当依法取得行政许可。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37号)第四十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利用自动售货机销售烟草制品。
除了取得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或者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的企业依法销售烟草专卖品外,任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通过信息网络销售烟草专卖品。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37号)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证机关可以责令持证人暂停烟草专卖业务、进行整顿,直至依法取消其从事烟草专卖业务的资格:
(一)经检查不符合烟草专卖法、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及本办法规定条件的;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国烟专〔2017〕74号)第四十二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利用自动售货机销售烟草制品。
除了取得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或者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的企业依法销售烟草专卖品外,任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通过信息网络销售烟草专卖品。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持证人违反上述规定的,属于《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一)项规定的情形。
犯法
违反国家烟草专卖管理法律法规,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无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特种烟草专卖经营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等许可证明,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销售金额和未销售货值金额分别达到不同的法定刑幅度或者均达到同一法定刑幅度的,在处罚较重的法定刑幅度内酌情从重处罚。查获的未销售的伪劣卷烟、雪茄烟,能够查清销售价格的,按照实际销售价格计算。无法查清实际销售价格,有品牌的,按照该品牌卷烟、雪茄烟的查获地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零售价格计算;无品牌的,按照查获地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上年度卷烟平均零售价格计算。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跨地区倒卖757条香烟 两人涉嫌非法经营被刑拘
【法律分析】
如果是私自买烟草肯定是犯法的。私卖烟草金额较大或者情节较为恶劣的,触犯非法经营罪,依法应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如果是从正规渠道进行买卖,是合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一、倒卖香烟怎么判刑
1、倒卖香烟,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构成非法经营罪,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1)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
(2)非法经营卷烟二十万支以上的;
(3)曾因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三年内受过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且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生产、销售烟草专卖品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伪劣卷烟、雪茄烟等烟草专卖品尚末销售,货值金额达到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的销售金额定罪起点数额标准的三倍以上的,或者销售金额未达到五万元,但与未销售货值金额合计达到十五万元以上的,以生产、销售伪产品罪定罪处罚。销售金额和未销售货值金额分别达到不同的法定刑幅度或者均达到同一法定刑幅度的,在处罚较重的法定刑幅度内酌情从重处罚。查获的未销售的伪劣卷烟、雪茄烟,能够查清销售价格的,按照实际销售价格计算。无法查清实际销售价格,有品牌的,按照该品牌卷烟、雪茄烟的查
获地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零售价格计算;无品牌的,按照查获地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上年度卷烟平均零售价格计算。
二、倒卖香烟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倒卖香烟的处罚标准如下:
1、倒卖烟草50条以上的,构成无证经营罪,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2、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