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罪的行为表现是: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的;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有前述行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盗窃罪 的行为表现如下: (1) 盗窃 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认定为数额较大。 (2) 入户盗窃 的行为 非法进入供他人家庭生活,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盗窃的,应当认定为入户盗窃。 (3)携带凶器盗窃的行为 携带枪支、爆炸物、 管制 刀具等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盗窃,或者为了实施违法犯罪携带其他足以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器械盗窃的,应当认定为携带凶器盗窃。 (4)扒窃的行为 在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他人随身携带的财物的,应当认定为扒窃。 (5)多次盗窃的行为 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多次盗窃。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
(1)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数额较大”是一个相对的概念,需要根据各地的经济不同而定。盗窃公私财物价值接近数额较大的起点,如果具有以破坏性手段盗窃造成财产损失、盗窃残疾人、孤寡老人、丧失劳动能力的人的财物或者造成严重后果、恶劣情节的,也可以定罪处罚。
(2)多次盗窃的:根据司法解释,“对于一年内入户盗窃或者在公共场所扒窃三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多次盗窃’,以盗窃罪定罪处罚”。但是这太绝对化,需要综合多方面得因素认定“多次盗窃”。
(3)入户盗窃的:只要是入户盗窃,不管有没有偷得财物,都已触犯刑法,构成“入户盗窃”,涉嫌盗窃犯罪,一律追究刑事责任。
(4)携带凶器盗窃的:若只是为了实施盗窃方便,为顺利实施盗窃创造条件而携带剪刀、钳子等工具,只是一般的作案工具,不应认定为携带凶器盗窃。
(5)扒窃的:司法实践中一般理解为在公共场所或公共交通工具上秘密窃取他人随身携带的财物的行为为扒窃。
《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根据刑法分则、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行为以盗窃罪论处: (1) 盗窃信用卡 并使用的。 (2)盗窃 增值税专用发票 或者可以用于 骗取出口退税 、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 (3)以牟利为目的,盗接他人通信线路、复制他人电信码号或者明知是盗接、复制的电信设备设施而使用的。 (4)将电信卡非法充值后使用,造成电信资费损失数额较大的。 (5)盗用他人公共信息网上账号、密码上网,造成他人电信资费损失数额较大的。 (6)盗用他人或单位电话打境外色情电话,构成犯罪的。 (7)盗窃假币、毒品等违禁品的。 (8)邮政工作人员私自开拆或者隐匿、毁弃邮件、电报而窃取财物的。 (9)非邮政工作人员非法开拆他人信件,并从中窃取财物数额较大的。 (10)非法实施采种、采脂、挖笋、掘根、剥皮等行为,牟取经济利益数额较大的。 (11)将国家、集体、他人所有并已经伐倒的树木窃为己有,以及偷砍他人房前屋后、自留地种植的零星树木,数额较大的。 (12)盗窃电力、煤气、天然气等无形物的。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侵犯的对象是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一般是指动产,但不动产上之附着物,例如农作物、树木等也可以成为该罪的对象。
盗窃罪 有以下几个特殊情形: 1、 盗窃 信用卡并使用的,以盗窃罪定罪处罚。其盗窃数额应当根据行为人盗窃后使用信用卡的数额认定。
2、盗窃 增值税 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以盗窃罪定罪处罚。
3、以牟利为目的,盗接他人通信线路、复制他人电信号码或者明知是盗接、复制的电信设备、设施而使用的,以盗窃罪定罪处罚。
4、将电信卡非法充值后使用,造成电信资费损失数额巨大的。
5、盗用他人公共信息网络上网帐号、密码上网,造成他人电信资费损失数额巨大的。
6、盗窃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价值数额不大,但是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犯罪的,依照 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 定罪处罚盗窃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同时构成盗窃罪和被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的,择一重罪处罚。
7、盗窃使用中的电力设备,同时构成盗窃罪和 破坏电力设备罪 的,择一重罪处罚。
8、为盗窃其他财物,盗窃机动车辆当犯罪工具使用的,被盗机动车辆的价值计入盗窃数额为实施其他犯罪盗窃机动车辆的,以盗窃罪和所实施的其他犯罪实行 数罪并罚 。为实施其他犯罪,偷开机动车辆当犯罪工具使用后,将偷开的机动车辆送回原处或者停放到原处附近,车辆未丢失的,按照其所实施的犯罪从重处罚。 9、为练习开车、游乐等目的,多次偷开机动车辆,并将机动车辆丢失的,以盗窃罪定罪处罚在偷开机动车辆过程中发生 交通肇事 构成犯罪,又构成其他罪的,应当以 交通肇事罪 和其他罪实行数罪并罚偷开机动车辆造成车辆损坏的,按照 刑法 第二百七十五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偶尔偷开机动车辆,情节轻微的,可以不认为是犯罪。 10、实施盗窃犯罪,造成公私财物损毁的,以盗窃罪从重处罚又构成其他犯罪的,择一重罪从重处罚盗窃公私财物未构成盗窃罪,但因采用破坏性手段造成公私财物损毁数额较大的,以 故意毁坏财物罪 定罪处罚。盗窃后,为掩盖盗窃罪行或者报复等,故意破坏公私财物构成犯罪的,应当以盗窃罪和构成的其他罪实行数罪并罚。 11、盗窃技术成果等商业秘密的,按照 侵犯商业秘密罪 定罪处罚。 12、骗小孩子的包或者用硬币从投币机里骗取钱物的,也以盗窃罪定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 入户盗窃 、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 拘役 或者 管制 ,并处或者单处 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