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判处无期徒刑的,无法申请出狱,需要终生服刑。但如果满足以下减刑条件的,可以在刑罚执行完毕后申请出狱: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
《刑法》第七十八条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被判处无期徒刑的,无法申请出狱,需要终生服刑。但如果满足以下减刑条件的,可以在刑罚执行完毕后申请出狱: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
《刑法》第七十八条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无期徒刑申请出狱的条件是:执行刑罚期限届满的。被 判处无期徒刑 的罪犯,在执行期间,如果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服刑二年以后,可以减刑。减刑幅度为:对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一般可以减为二十年以上二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对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条的规定, 无期徒刑减 为 有期徒刑的刑期 ,从裁定减刑之日起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条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裁定减刑之日起计算。
无期徒刑申请出狱的条件即执行刑罚期限届满。依据我国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对于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在执行期间若确有悔改表现的或立功表现的,服刑二年后可以减刑,一般可以减为二十年以上二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对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且不受减刑起始时间和间隔时间的限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第八条
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在刑罚执行期间,符合减刑条件的,执行二年以上,可以减刑。减刑幅度为: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二十二年有期徒刑;确有悔改表现并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二十一年以上二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二十年以上二十一年以下有期徒刑;确有悔改表现并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十九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罪犯减为有期徒刑后再减刑时,减刑幅度依照本规定第六条的规定执行。两次减刑间隔时间不得少于二年。
罪犯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不受上述减刑起始时间和间隔时间的限制。
一般情况下无期徒刑罪犯不会出狱,但是如果罪犯在刑罚执行期间,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服刑二年以后,可以减刑。对于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一般可以减为二十年以上二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
无期徒刑罪犯在刑罚执行期间,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服刑二年以后,可以减刑。减刑幅度为: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一般可以减为二十年以上二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