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司法考试 民法典有抵押的房产能办理房屋买卖公证吗

民法典有抵押的房产能办理房屋买卖公证吗

发布时间:2023-05-07 21:51:02

一、民法典有抵押的房产能办理房屋买卖公证吗

设立了抵押权的房屋,经抵押权人同意的,可以转让房屋,转让房屋时可以办理公证。

民法典有抵押的房产能办理房屋买卖公证吗

二、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零六条【抵押财产的处分】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

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十一条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民法典有抵押的房产能办理房屋买卖公证吗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证据;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民法典有抵押的房产能办理房屋买卖公证吗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第二十五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所以买卖抵押房屋经抵押权人同意的,可以办理公证,当事人可以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醉学网进行咨询。

温馨提示:
本文【民法典有抵押的房产能办理房屋买卖公证吗】由作者 说法律 转载提供。 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 自学教育网 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若存在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管理员或作者进行删除。
(c)2008-2025 自学教育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汕头市灵创科技有限公司
粤ICP备2024240640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