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进行取保候审,十二个月猴期限届满的,并不会自动销案,而是应当由公安机关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取保候审一年后不自动销案。取保候审一年后期限届满,应当对被取保候审人 解除取保候审 予以释放或者 变更强制措施 。 刑事案件立案 后不会自动销案,除非 不构成犯罪 或者 检察院不起诉 ,才会撤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被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
取保候审一年后不会自动销案,取保候审属于刑事诉讼期间对犯罪嫌疑人的临时强制措施,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在取保期间不得中止对案件的侦办,对于确有犯罪事实的,仍然要追究刑事责任。到期后按程序解除,没有自动销案的说法。
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执行。客观地说,犯罪嫌疑人被羁押后,最应当考虑和最值得花费时间和精力的行为即为代为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一年后不会自动销案,而且刑事案件不会自动销案。取保候审期满后,会根据实际情况变更被取保候审人的强制措施,或者解除取保候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六十八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犯罪嫌疑人进行取保候审,十二个月猴期限届满的,并不会自动销案,而是应当由公安机关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首先取保候审只是临时措施,并不代表案件的终结。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构成犯罪的,期满后仍将被判刑。请放心这一点。当然,如果不构成犯罪,则撤案,不予判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节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拘留、取保候审,或者将他们置于监视居住之下。
其次决定取保候审的,应当及时通知犯罪嫌疑人居住地派出所。居住地是指取保候审人的居住地。经常居住地与居住地不一致的,以经常居住地为居住地。必要时,办案部门可以协助实施。执行地点在决策机关管辖范围内的,侦查人员应当将取保候审人员带到执行地派出所,并交发《取保候审执行通知书》。”并将相关材料交到正在执行的派出所。
再者取保候审是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人民法院直接决定的。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其他有关人员申请办案机关审批的,或者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要求公安机关继续侦查的,对犯罪嫌疑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缴纳保证金的,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强制措施,保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逃避、不妨碍侦查、起诉、审判,随时待命。
因此,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后,可以根据具体情况依法予以取保候审或者采取其他强制措施。取保候审的原因有很多,包括公安机关主动取保候审、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羁押期满、法院主动取保候审等。如果公安机关主动取保候审,检察院不予批准逮捕,通常意味着罪名较轻,或者证据不足,需要继续侦查;如果在羁押期满后取保候审,通常意味着案件尚未结案,案件比较复杂。
不是。
【法律分析】
取保一年没任何通知是不会自动解除的,个人可以去决定取保候审机关申请解除。司法实践中,取保候审解除的情形主要有四种:
1、变更强制措施,取保候审变更为逮捕、刑事拘留,直接解除2、案件转段的,公安移送检察院取保候审自动解除,检察院重新办理3、判决生效,强制措施也解除了4、取保候审达到12个月,期限届满的。取保候审的执行机关为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在执行时,应当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宣读取保候审决定,并令其签名或盖章,告知其在取保候审期间应当遵守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法规的,取保候审期间届满以后,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将保证金退还给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告知保证人解除担保。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取保候审期限 到期后一年内案子是否结案,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判定。 取保候审 属于强制措施,与案件是否了结并无直接关系。 结案的条件有:案件事实清楚 证据 确实充分案件定性准确法律手续完备 移送审查起诉的条件是:犯罪事实和情节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各种法律手续完备。 移送审查不起诉的条件是: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犯罪情节轻微,依照 刑法 规定不需要判处 刑罚 或者免除刑罚。 关于结案时间,我国《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八条,人民法院审理 公诉 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 死刑 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 诉讼 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改变 管辖 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 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法律分析:取保候审一年后,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第六十九条 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与本案无牵连;
(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三)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四)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公安机关对案件不移送起诉, 取保候审期满 ,不一定会撤销案件,但应该宣布无罪。《公安机关 办理刑事案件程序 规定》第一百零三条公安机关在 取保候审期间 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对取保候审的 犯罪嫌疑人 ,根据案情变化,应当及时 变更强制措施 或者 解除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第一百零四条需要解除取保候审的,由决定取保候审的机关制作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通知书,送达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当根据决定书及时解除取保候审,并通知被取保候审人、保证人和有关单位。第二百八十二条人民检察院作出 不起诉决定 的,如果犯罪嫌疑人在押,公安机关应当立即办理释放手续,并根据人民检察院解除查封、扣押、冻结财物的书面通知,及时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对人民检察院提出对被不起诉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处分或者没收其违法所得的检察意见,移送公安机关处理的,公安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第二百八十三条认为人民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有错误的,应当在收到 不起诉决定书 后七日以内制作要求复议意见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后,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复议。要求复议的意见不被接受的,可以在收到人民检察院的复议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制作提请复核意见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后,连同人民检察院的复议决定书,一并提请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复核。
取保候审12个月后,如果没被司法机关变更强制措施的情况下,便会自动解除。不过,取保候审有其适用条件,一般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才可以取保。关键要看取保候审期满后,法院作出有罪还是无罪,罪重还是罪轻,是否追究刑事责任的判决。
一、取保候审的条件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可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二、取保候审的具体流程
1、取保候审的申请。
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其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申请取保候审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2、取保候审的决定。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接到取保候审的申请书后,应当在7天之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应当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检察院检察长或者人民法院院长批准,并签发《取保候审决定书》和《执行取保候审通知书》,并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缴纳保证金。对不符合取保候审法定条件的,不同意取保候审,并告知申请人,说明不同意的理由。除此之外,司法机关根据案件的需要,可以自行决定取保候审。
3、取保候审的执行。
由公安机关执行,宣读《取保候审决定书》,并令其签字或盖章,告知在取保候审期间应当遵守的规定。取保候审期间届满以后,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将保证金退还给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告知保证人解除担保。
4、取保候审申请条件
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依法应当逮捕,但因患有严重疾病,或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不宜逮捕的
对已被依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经过讯问、审查,认为需要逮捕但证据不足的
已被逮捕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法定的侦查羁押、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不能结案,采取取保候审方法没有社会危害性的
对持有有效护照或者其它有效出境证件,可能出境逃避侦查,但不需要逮捕的犯罪嫌疑人
提请批准逮捕后,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需要复议、复核的
移送起诉后,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需要复议、复核的、
5、取保候审人违反规定的后果
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注意:被取保候审人取保期间重新犯罪的:
①暂扣保证金
②故意犯罪的,没收保证金过失犯罪的,退还保证金。
6、取保候审的期限
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由于取保候审的申请是否能得到批准,是由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的负责人决定的。所以,目前我国取保候审的成功率并不是很高。因此,作为犯罪嫌疑人的家属,最好聘请有经验的律师代为申请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保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逃避或妨碍侦查、起诉和审判,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方法。嫌疑人、被告人如果违反取保候审规定,则有可能构成适用逮捕的条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第六十九条 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与本案无牵连;
(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三)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四)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