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行为人具有以下法定情形的,我国公安机关可以不对其执行行政拘留的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在七十周岁以上的;或者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七十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以下情况可以不执行 行政拘留 处罚: (一)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 (二)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70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的婴儿的; (五)患有精神病或者患有传染病需要隔离治疗的; (六)病情严重可能危及生命安全的。 《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一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七十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违法行为人具有以下法定情形的,我国公安机关可以不对其执行行政拘留的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在七十周岁以上的;或者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七十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行政拘留满足下列条件可以不执行:违法行为人是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违法行为人是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其行为的精神病人、智力残疾人;或者行政拘留已过追究时效的等。
2021年7月15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条
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有违法行为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第三十一条
精神病人、智力残疾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但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有违法行为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智力残疾人有违法行为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第三十六条
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上述期限延长至五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对于 行政拘留 不予执行的情形?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行政拘留是公安机关强制将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关押在专门的处所,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最严厉的 治安管理处罚 。那么行政拘留不予执行的情形都有哪些如下: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七十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不可以不执行,被处罚的人及其亲属找到保 证人 或者按规定交纳 保证金 的,可申请行政主体暂缓执行行政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