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后还能刑事立案。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并不冲突,行为人产生行政违法行为的,如果违法行为构成犯罪,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不得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八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其违法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违法行为构成犯罪,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不得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一条为了规范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行政处罚后是可以追究刑事责任的。
刑事责任是指的犯罪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主刑和附加刑两刑事责任包括照刑事法律的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主刑,是对犯罪分子适用的主要刑罚,它只能独立使用,不能相互附加适用。
在这里希望各位读者遇到事情请勿用武力解决,可以通过协商进行合理解决,在这里不提倡打架。
打架是否算刑事案件:
打架斗殴并不一定构成刑事犯罪,情节轻微的,属于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治安案件,应当承担治安处罚责任,受到行政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
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二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的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1、 作出行政处罚 后,对于构成犯罪的行为人依然能追究其相应的刑事责任。
2、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构成了犯罪的,不能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
3、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减损权益或者增加义务的方式予以惩戒的行为,不影响对行为人民事、刑事责任的追究。
已行政处罚还能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竞合时,不应当受一事不再罚原则的约束。但在处罚的执行上应当适用同种类处罚不叠加计算的原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三十八条规定 调查终结,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如下决定:(一)确有应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二)违法行为轻微,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不予行政处罚。(三)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四)违法行为已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作出行政处罚后能追究刑事责任。根据法律规定,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得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
《行政处罚法》第八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其违法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违法行为构成犯罪,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不得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
第二十七条
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依法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免予刑事处罚,但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司法机关应当及时将案件移送有关行政机关。
行政处罚实施机关与司法机关之间应当加强协调配合,建立健全案件移送制度,加强证据材料移交、接收衔接,完善案件处理信息通报机制。
已经进行了行政处罚,但还是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如果被告人被判处刑罚的犯罪行为和以前受行政拘留处分的行为系同一行为,其被拘留的日期,应予折抵刑期。
【法律分析】
违法行为构成犯罪,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得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已行政处罚还能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竞合时,不应当受一事不再罚原则的约束。但在处罚的执行上应当适用同种类处罚不叠加计算的原则。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与受到行政处罚的行为应系“同一行为”。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如果被告人被判处刑罚的犯罪行为和以前受行政拘留处分的行为系同一行为,其被拘留的日期,应予折抵刑期。这里所说的“同一行为”,既可以是判决认定同一性质的全部犯罪行为,也可以是同一性质的部分犯罪行为。只要是以前受行政拘留处分的行为,后又作为犯罪事实的全部或者一部分加以认定,其行政拘留的日期即应予折抵刑期。因此,如果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与受到行政拘留的行为不是“同一行为”,则犯罪嫌疑人因该行为受到行政拘留的日期不能折抵刑期,但仍要将相关材料随案移送至人民法院,作为法庭在考量被告人主观恶性及日常表现的情节。但对行政处罚不服的,享有陈述权、申辩权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所给予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行政机关违法给予行政处罚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提出赔偿要求。
【法律分析】
我国刑事处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两大类。行为人应该接受何种处罚是由其自身的犯罪情节决定的。受到刑事处罚后通常不承受行政处罚,但是如果违法做法构成犯罪,即使接受了行政处罚,也要追究刑事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七条 违法做法构成犯罪,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职责,不得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
行政处罚后是否要负刑事责任,需要看具体情况而定。如果不构成犯罪,只能行政处分。构成刑事犯罪的是要负刑事责任的。我国《行政强制法》第68条第2款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行政强制法》第六十八条违反本法规定,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损失的,依法给予赔偿。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刑法》第三十七条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