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生活中,根据法律的规定,证人出庭作证时,必须要如实陈述案件事实,不能进行虚假陈述,那么你知道作伪证串供的法律后果是什么吗?醉学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下面一起来看看吧,相信会对你有所帮助。
对于伪证,人民法院可以进行罚款,司法拘留,严重的有可能涉嫌伪证罪。犯伪证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伪证罪是指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和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行为。伪证罪是一种很古老的罪名,它对于国家正常的司法秩序以及当事人的人身权利都有严重的危害,所以无论是国内还是国外,统治者都对它进行了严格的规定。伪证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人身权利与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是复杂客体。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刑事侦查、起诉、审判中,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作虚假的证明、鉴定、记录、翻译的行为,或者隐匿罪证的行为。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只能是在刑事诉讼中的证人、鉴定人、记录人和翻译人。在主观方面必须出自直接故意,即行为人明知其虚假陈述的内容是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但为了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而为之。
伪造证据触犯刑法。
(一)伪证罪与非罪的界限
伪证罪,对于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工作不负责任,疏忽大意,或者业务水平有限而提供不正确的鉴定、记录、翻译的;以及由于对于案件真实情况一知半解,认识不准确,或者道听途说而传闻作证,从而提供了虚假证明的,因不具备伪证的主观故意,不构成伪证罪。对于虽有伪证行为,但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应认定为犯罪。依照最高人民检察院1989年11月30日印发的《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侵犯公民民主权利、人身权利和渎职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以伪证罪立案追究刑事责任,
伪证行为足以使他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轻罪重判的;
伪证行为足以使犯罪分子逃避刑事处罚或者重罪轻判的;
伪证行为造成冤、假、错案的。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为经济犯罪分子销毁罪证或得制造伪证的;
出于伪证行为致使他人自杀或精神失常的;
伪证行为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二)伪证罪与诬告陷害罪的界限
这两种犯罪都有陷害他人的故意,两者的区别是,
前者的主体是特殊主体;而后者的主体是一般主体。
前者的行为是在侦查、审判中发生的;后者的行为是立案侦查之前实施的,并且是引起案件侦查的原因。
前者是通过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等手段实现的;后者则是作虚假的告发。
前者只是在个别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上,提供伪证;而后者则是捏造了整个犯罪事实。
前者的目的可能有两种:既可以是陷害他人,也可以是包庇罪犯;而后者的目的只能是陷害他人,使无罪者受到刑事处分。
(三)伪证罪与包庇罪、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的界限
替考公务员组织者可以伪证罪获刑
这三种犯罪的行为人,在作虚假证明,为犯罪分子隐匿罪证方面极为相似,目的都是包庇罪犯。其区别主要在于:
主体要件不同。伪证罪是特殊主体;后两种包庇犯罪是一般主体。
实施犯罪的时间不同,伪证罪只能在侦查、审判阶段实施;后两罪则可以在犯罪分子被逮捕、关押前实施,也可以在被逮捕、判刑之后实施。
犯罪的内容不同。伪证罪掩盖的是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犯罪情节;后两罪所掩盖的可以是全部罪行或者重要犯罪事实。
包庇对象的情况不同。伪证罪包庇的是在侦查、审判中,未被逮捕或者未被判决的未决犯罪嫌疑人;后两罪所包庇的可以是未决犯罪嫌疑人,也可以是已决犯人,或者是服刑中逃跑的犯罪分子。
就是影响了司法的公证、破坏了我国的司法秩序,很容易造成冤假错案的发生,对受害人、被告人来讲都是很不公平的。
一、刑事诉讼中作伪证。根据《刑法》第307条的规定,以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指使他人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帮助当事人伪造证据,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员犯前两款罪的,从重处罚。所以,除本罪的行为人以外的其他人有伪证行为的,以伪证罪认定加以处罚;如果是司法工作人员成立伪证罪的,从重处罚。
二、民事诉讼中作伪证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2条规定“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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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证罪应承担民事责任。参加诉讼的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处以罚款或者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销毁重要证据,阻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2、防止证人以暴力,威胁或贿赂的方式作证或指示,贿赂或胁迫他人作伪证;
3、藏匿,转让,出售,销毁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被清点,责令保管的财产,转让冻结的财产的;
4、侮辱,诽谤,陷害,殴打,报复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当事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测量人员或者协助执行的人员的;
5、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式阻挠司法人员执行职务的;
6、拒不履行具有法律效力的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四十四条
辩护人或者其他任何人,不得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隐匿、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不得威胁、引诱证人作伪证以及进行其他干扰司法机关诉讼活动的行为。
违反前款规定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辩护人涉嫌犯罪的,应当由办理辩护人所承办案件的侦查机关以外的侦查机关办理。辩护人是律师的,应当及时通知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或者所属的律师协会。
伪造证据涉嫌构成伪造证据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据《刑法》第三百零六条规定,在刑事诉讼中,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伪造证据,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威胁、引诱证人违背事实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提供、出示、引用的证人证言或者其他证据失实,不是有意伪造的,不属于伪造证据。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零六条
在刑事诉讼中,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伪造证据,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威胁、引诱证人违背事实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提供、出示、引用的证人证言或者其他证据失实,不是有意伪造的,不属于伪造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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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串供一般处以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在刑事的诉讼当中,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伪造证据,帮助当事人进行毁灭、伪造证据,威胁、引诱证人违背事实改变证言或者是做伪证的,处以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是拘役节严重的,处以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提供、出示、引用的证人证言或者是其他证据失实,不是刻意伪造的,不属于是伪造证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零五条 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三百零六条 在刑事诉讼中,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伪造证据,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威胁、引诱证人违背事实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提供、出示、引用的证人证言或者其他证据失实,不是有意伪造的,不属于伪造证据。
有证据证明作伪 证的,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规定,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六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二)伪 造、隐 匿、毁 灭证据或者提供虚 假 证 言、谎 报 案 情,影响行政 执法机关依法办案的;
做伪证要承担的后果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伪证罪是指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和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行为。
《刑法》第十四条
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三百零五条
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串供妨碍司法秩序和司法局公正,涉嫌构成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零七条之一 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
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或者逃避合法债务,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与他人共同实施前三款行为的,从重处罚;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一条 妨害司法行为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五十四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调取证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证据。
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和查办案件过程中收集的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证据材料,在刑事诉讼中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证据,应当保密。 凡是伪造证据、隐匿证据或者毁灭证据的,无论属于何方,必须受法律追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作伪证触犯了治安管理处罚法。情节较轻的,由公安机关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处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予以刑事拘留。伪造、隐匿、毁灭证 据或者提供虚假证言、谎报案情,影响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办案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以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员犯前两款罪的,从重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零五条
【伪证罪】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