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中提起刑事自诉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主体上必须必须由适格的自诉人来提起自诉;起诉时应明确提出控诉的对象以及具体的起诉请求;应当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一十九条
自诉状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自诉人(代为告诉人)、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工作单位、住址、联系方式;
(二)被告人实施犯罪的时间、地点、手段、情节和危害后果等;
(三)具体的诉讼请求;
(四)致送的人民法院和具状时间;
(五)证据的名称、来源等;
(六)证人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等。
对两名以上被告人提出告诉的,应当按照被告人的人数提供自诉状副本。
自诉案件提起诉讼的条件有以下几点: (一)有适格的自诉人在法律规定的自诉案件范围内,遭受犯罪行为直接侵害的被害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被害人死亡、丧失行为能力或者因受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告诉,或者是限制行为能力以及由于年老、患病、盲、聋、哑等原因不能亲自告诉的,被害人的 法定代理人 、近亲属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有明确的被告人和具体的诉讼请求自诉案件的 刑事诉讼程序 由于自诉人的起诉而引起,对于自诉案件,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均不介入,因此没有公安机关的侦查和人民检察院的审查起诉。自诉人起诉时应明确提出控诉的对象,如果不能提出明确的被告人或者被告人下落不明的,自诉案件不能成立。 (三)属于自诉案件范围就是属于 刑事诉讼法 第204条规定的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 轻微刑事案件 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三类案件以及最高人民法院《解释》确定的具体的自诉案件。 (四)被害人有证据证明被害人提起刑事自诉必须有能够证明被告人犯有被指控的犯罪事实的证据。 (五)属于受诉 人民法院管辖 自诉人应当依据刑事诉讼法关于级别管辖和地区 管辖的规定 ,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刑事 自诉案件 的提起条件为: 1、自诉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自诉状。
2、自诉人提起自诉必须在法定的犯罪追诉期限内提起。
3、刑事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应当是本案的被害人。
4、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要认真进行审查,对符合本规定的,应当在收到自诉状或口头告诉之日起十五日内 立案 ,并书面通知自诉人。
依据自诉案件的特征和法律有关规定,自诉案件提起诉讼的条件是: (一)有适格的自诉人,被害人死亡、丧失行为能力或者因受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告诉,或者是限制行为能力以及由于年老、患病、盲、聋、哑等原因不能亲自告诉的,被害人的 法定代理人 、近亲属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有明确的被告人和具体的诉讼请求,自诉人起诉时应明确提出控诉的对象,如果不能提出明确的被告人或者被告人下落不明的,自诉案件不能成立。自诉人起诉时还应提出具体的起诉请求,包括指明控诉的罪名和要求人民法院追究被告人何种刑事责任。 (三)属于自诉案件范围,即属于 刑事诉讼法 第170条规定的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 轻微刑事案件 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被害人有证据证明,被害人提起刑事自诉必须有能够证明被告人犯有被指控的犯罪事实的证据。 (五)属于受诉 人民法院管辖 ,自诉人应当依据刑事诉讼法关于级别管辖和地区 管辖的规定 ,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自诉案件的起诉条件如下:
(一)有适格的自诉人在法律规定的自诉案件范围内。
(二)有明确的被告人和具体的诉讼请求。
(三)属于自诉案件范围。
(四)被害人有证据证明被害人提起刑事自诉必须有能够证明被告人犯有被指控的犯罪事实的证据。
(五)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一十六条人民法院受理自诉案件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本解释第一条的规定;
(二)属于本院管辖;
(三)被害人告诉;
(四)有明确的被告人、具体的诉讼请求和证明被告人犯罪事实的证据。
刑事自诉需要以下条件:
(一)在法律规定的自诉案件范围内,受到犯罪直接侵害的合格自诉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二)有明确的被告人和具体的诉讼请求自诉案件的刑事诉讼程序由于自诉人的起诉而引起,对于自诉案件,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
提起自诉的案件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1.有适格的自诉人。遭受犯罪行为直接侵害的被害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被害人死亡、丧失行为能力或者因为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告诉,或者是限制行为能力以及由于年老、患病、盲、聋、哑等原因不能亲自告诉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
2.有明确的被告人和具体的诉讼请求。自诉人起诉时应当明确提出控诉的对象,否则,自诉案件不能成立。自诉人起诉时还应提出具体的起诉请求,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还应提出具体的赔偿请求。
3.属于自诉案件的范围。
4.被害人有证据证明。
5.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自诉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刑事诉讼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还应当提交刑事附带民事自诉状。自诉人书写自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告诉。如果被告人是两人以上的,自诉人在自诉时需按照被告人的人数提供自诉状副本。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五十九条人民法院受理自诉案件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本解释第一条的规定(二)属于本院管辖(三)被害人告诉(四)有明确的被告人、具体的诉讼请求和证明被告人犯罪事实的证据。
提起刑事自诉应当具备以下条件:(l)属于《刑事诉讼法》第170条规定的3类案件,如被害人按该条第3项规定起诉时,还必须符合该法第86条、第145条规定,提供有关部门不立案、不起诉或维持不起诉决定等有关材料。
(2)属于本法院管辖的。
(3)被害人告诉的。
(4)有明确的被告人、具体的诉讼请求和能证明被告人犯罪事实的证据。
(5)被指控的犯罪没有超过法定追诉期间。例如,根据我国《刑法》第234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即故意伤害案(轻伤)的法定最高刑是3年。根据《刑法》第87条第1项规定,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司法机关不再追诉的。在这种情况下,被害人仍提起刑事伤害自诉就没有法律依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