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司法考试 债权人会议的组成和参加人员

债权人会议的组成和参加人员

发布时间:2023-05-21 18:47:45

债权人会议的组成和参加人员

债权人依法申报债权后,成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凡是债权人会议的成员,都享有出席会议的权利。

债权人会议的组成和参加人员

债权人会议成员有以下情形的,不得再出席债权人会议:①已经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并获得足额清偿的;②已经由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获得足额清偿的。

相关知识:债权人会议成员的表决权

债权人会议成员分为有表决权的债权人和无表决权的债权人两种。

债权人会议的组成和参加人员

1、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这是指有权出席债权人会议和发表意见,并有权对债权人会议决议事项投票表达个人意志的债权人。凡是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除了存在法律规定无表决权的情形者外,都享有表决权。

债权人会议的组成和参加人员

有表决权的债权人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对所有的表决事项都有表决权的债权人;

二是对部分表决事项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这是指有财产担保而未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债权人,对于通过和解协议的决议和通过破产分配方案的决议,不享有表决权。

2、无表决权的债权人。这是指有权出席债权人会议和发表意见,但无权对债权人会议决议事项投票表达个人意志的债权人。主要包括:第一,债权尚未确定,而人民法院未能为其行使表决权而临时确定债权额的,不得行使表决权;第二,债权附有停止条件,其条件尚有待成就的,或者债权附有解除条件,其解除条件已成就的,不享有表决权;第三,尚未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不享有表决权。

3、表决代理。债权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债权人会议,行使表决权。代理人出席债权人会议,应当向人民法院或者债权人会议主席提交债权人的授权委托书。

对于债权人会议的组成需要在依法申报债权之后,才能成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并参见相关的债权人会议。并且在参会期间对于债权人会议成员的表决权,本文也为大家做了相关的介绍,不清楚的朋友可以了解一下。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醉学网专业律师。

温馨提示:
本文【债权人会议的组成和参加人员】由作者 说法律 转载提供。 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 自学教育网 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若存在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管理员或作者进行删除。
(c)2008-2025 自学教育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汕头市灵创科技有限公司
粤ICP备2024240640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