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案件中,如果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的时候,都是可以向更高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的,但是如果对终生的判决还是不服,应该怎么办呢,接下来就让醉学网小编为大家带来刑事案件终审判决还能上诉吗的详细知识,一起来看看吧。
刑事案件经过二审后,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不能再提起上诉,只能提起审判监督程序,并且提起审判监督程序也是出现程序上的错误才能提起。
(一)申请的人必须是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
1、发现新证据。新证据能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
2、发现原来的证据无法定罪量刑。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
3、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4、诉讼程序违反法律规定,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5、发现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和近亲属,不服地方区级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刑事判决,必须在收到人民法院的判决书10日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第二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九十四条 人民法院应当将判决书送达被告人及其近亲属、辩护人。被告人或者其近亲属不服判决的,有权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辩护人经被告人或者其近亲属同意,可以提出上诉。
人民检察院认为人民法院的判决确有错误的,应当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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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审判决不能上诉,相关法律规定国内的法律遵循两审终审制,终审后是不能上诉的。
【法律分析】
两审终审制是法院审理案件的一种审判制度,指一个案件需经两级法院审判后方可宣告终结并发生法律效力。根据两审终审制的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在作出判决和裁定之后,还不能立即发生法律效力,只有在法定的期限内有上诉权的当事人没有上诉,人民检察院也没有提出抗诉的情况下,第一审判决、裁定才能发生法律效力。如果在法定期限内有上诉权的人提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上一级人民法院才能对案件进行审理。第一审法院的判决、裁定也就不发生法律效力。人民法院对刑事案件一般须经过两级法院的审判才告终结,第二审法院所作的判决和裁定为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决和裁定,当事人不得再对其提出上诉,检察机关也不得再对其提出抗诉。当然,这种两审终审制有其适用上的范围,也有其法定的例外。例如,对于地方各级法院所作的第一审非死刑裁判,当事人没有提出上诉,检察机关也没有提出抗诉的,该裁判在超过法定的上诉和抗诉期间之后即发生法律效力,而不再经过上级法院的二审程序。又如,最高人民法院的第一审裁判在依法宣布和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得再对其提出上诉,检察机关也不得提出抗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九十一条 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一)不予立案或者驳回起诉确有错误的;
(二)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未经质证或者系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五)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六)原判决、裁定遗漏诉讼请求的;
(七)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八)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十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制度。
二审 判决即为终审判决,当事人不得再上诉。因此,刑事案件经过二审后,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不能再提起上诉,只能提起审判监督程序,并且提起审判监督程序也是出现程序上的错误才能提起。 诉讼 法上的 申诉 ,也称为审判监督程序。 《 刑事诉讼法 》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 代理 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但是,申请再审是需要条件的,首先是身份符合,申请的人必须是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并有下列情况之一: 1、发现新 证据 。新证据能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
2、发现原来的证据无法定罪量刑。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
3、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4、诉讼程序违反法律规定,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5、发现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贪污 受贿 ,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如果没有上述的情形之一,一般就不宜提出再审,否则即使提出,法院审查后,也将予以驳回。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二条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二审维持原判还能申诉,主要是向检察院申诉。
相关法律中规定的是二审终审制,所谓的二审终审制,就是无论什么官司,最多经过两级人民法院的处理便告终结,官司不能再继续打下去。如果当事人对第二审法院所作的判决、裁定不服,只能申诉,不能上诉。申诉不影响第二审判决或裁定的法律效力。
此时需要注意的是,一场官司最多经过两级法院的处理便告终结,并不是说每一个官司都要经过两级法院的处理才结束。当事人对第一审人民法院所作的判决、裁定,无论是否满意,在上诉期内未提出上诉,刑事案件中的人民检察院也未提起抗诉,期限界满,判决、裁定就发生法律效力,这样就不再发生第二审的问题。
另外,有些案件中当事人在法院的调解下达成了协议,双方当事人一旦收下了人民法院的调解书,调解书立即生效,也不会再发生第二审的问题。
司法解释规定,申请再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不予立案:
1、再审申请被驳回后再次提出申请的;
2、对再审判决、裁定提出申请的;
3、在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不予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决定后又提出申请的。前两种情形,人民应当告知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对于符合条件的再审申请,人民应当及时立案,并应自收到符合条件的再审申请书等材料之日起5日内向再审申请人发送受理通知书,同时向被申请人及原审其他当事人发送应诉通知书、再审申请书副本以及送达地址确认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
终审判决后,如果不服判决,是不能再上诉了。
因为二审终审,二审判决是终审判决,是生效判决。
《民事诉讼法》第十条 人民fa院审理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制度。
第一百七十五条 第二审人民fa院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
终审判决后,不可以上诉,但可以申请重审。为避免死刑案件认定错误,防止错杀,法律规定了特别的死刑复核程序。即死刑判决生效后,要逐级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检查核准。死刑不论是死缓还是立即执行,都需要经过死刑复核程序。死刑复核程序是死刑案件的终审程序。一般刑事案件经过第一审、第二审程序以后,判决就发生法律效力。而死刑案件除经过第一审、第二审程序以外,还必须经过死刑复核程序。只有经过复核并核准的死刑判决才发生法律效力。第二,死刑复核程序中认定该案件事情不清,证据不足的,可以提审或者发回一审重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 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高级人民法院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可以提审或者发回重新审判。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和判处死刑的第二审案件,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刑事案件是二审终审制,二审判决生效后是不可以上诉的。但是当事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及其近亲属有资格申请启动审判监督程序,但是必须要有新证据可以影响判决的,或者可以证明法庭适用的法律有错误,或者发现司法人员知法犯法、贪污受贿,如果没有以上情形法院是不会受理的。而且审判监督程序也不会停止判决的执行。
法院给出终审判决就不能再上诉了。终审判决后不可以上诉,但是可以申请再审要求上一级法院处理。因为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审判案件,实行两审终审制。两审终审制是法院审理案件的一种审级制度,指一个案件需经两级法院审判后方可宣告终结并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