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掘古墓罪由以下要件构成:在客观方面表现的行为是盗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犯罪客体是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
《刑法》第三百二十八条
盗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盗掘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
(二)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多次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
(四)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并盗窃珍贵文物或者造成珍贵文物严重破坏的。
盗掘国家保护的具有科学价值的古人类化石和古脊椎动物化石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盗掘古文化遗址罪既遂的处罚标准是: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一般犯罪情节,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法定加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第三百二十八条第一款盗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罪的犯罪构成。
(一)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国家有关文物的保护制度。对象为古人类化石和古脊椎动物化石。所谓古人类化石、古脊椎动物化石,是指古代人类、古代脊椎动物的遗体、遗物或者遗迹埋藏地下因年代久远而变成的跟石头一样的物品。古人类化石、古脊椎动物化石,对研究古人类、古生物的起源和进化,古人类、古生物生存环境的变迁和演变,以及人类文明发展和进步的历史,地层年代的确定等具有重要的科学研究价值。其数量极其有限,根据我国文物保护法规定,应视为文物加以保护。至于脊椎动物,则是指有脊椎骨的动物,属于脊索动物的一个亚门。此类动物体形左右一般对称,具有头、躯干、尾3个部分,其中躯干部分又被横膈膜分成胸部及腹部,有比较完善的感觉器官、运动器官和高度分化的神经系统,包括鱼类、两栖动物、爬行动物、鸟类和哺乳动物5大类。
(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盗掘古人类化石、古脊椎动物化石的行为。所谓盗掘,是指违反文物保护法规,不经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私自挖掘。其具体的行为方式可多种多样,有的表现为秘密的,有的则是明火执仗地公开进行掘取;有的是单个人进行,有的则是共同掘取;等等。至于是否在盗掘中使得古人类化石、古脊椎动物化石受到严重破坏,则并不影响本罪成立,行为人在客观上只要实施了盗掘的行为,就可构成本罪。
(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是古人类化石或者古脊椎动物化石而仍决意盗掘。所谓明知道,既包括确知,即确实知道是古人类化石或者古脊椎动物化石,又包括可能知,即知道所盗掘的可能是古人类化石或古脊椎动物化石。至于行为人盗掘的目的,一股则是为了非法占有古人类化石、古脊椎动物化石。当然亦不能排除行为人还可以有其他目的、如为了侵占古人类化石或者古脊椎动物化石所在的土地,为毁损、破坏古人类化石、古脊椎动物化石等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二十八条盗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盗掘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
(二)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多次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
(四)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并盗窃珍贵文物或者造成珍贵文物严重破坏的。
盗掘国家保护的具有科学价值的古人类化石和古脊椎动物化石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1、主观要件:具有非法占有古墓葬中文物的目的;
2、主体要件:犯罪主体是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3、客观要件:表现为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行为;
4、客体要件:国家对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管理制度。
《刑法》第三百二十八条,盗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盗掘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
(二)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多次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
(四)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并盗窃珍贵文物或者造成珍贵文物严重破坏的。
○张明仪胡昊如果行为人盗掘古墓葬的行为不符合盗掘古墓葬罪中法定刑有期徒刑10年以上的四种情形,但其所盗物品的销赃价值却达到盗窃罪中“数额特别巨大”的条件时,是否可以适用盗窃罪进行定罪量刑。第一,从构成要件符合性来看,盗掘古墓葬罪是指盗掘具有历史、科学、文化价值的古墓葬的行为。而盗窃罪是指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由于古墓葬是财物的一种,归国家占有,故其也属于公私财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运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将文物视为财物,即表明盗窃罪的对象可以是文物,因此盗掘的行为意味着将国家占有的财物转移为自己或者第三者所有,完全符合盗窃罪的构成要件。第二,从违法性和有责性来看,盗掘古墓葬的违法性和非难可能性要远强于盗窃罪。因为盗窃罪仅侵犯了财产,而盗掘古墓葬不仅侵犯了财产,而且侵害了文物资源。基于这一基本区别,还可以得出以下结论:盗窃罪不会间接侵犯人的生命、身体安全,而盗掘古墓葬罪因为破坏了文物资源,还会间接侵犯人类对未来的预测;盗窃罪仅导致现实的被害人遭受财产损失,而盗掘古墓葬罪不仅导致现实的被害人(国家)遭受财产损失,而且导致人类丧失了对历史的考证,对历史的考证就是对未来的探测。此外,就盗窃罪而言,即使行为已经既遂,也可能通过各种途径挽回损失,恢复原状;但盗掘古墓葬后,墓穴却一般不能恢复原状。总之,一般来说,盗掘古墓葬罪的违法性和有责性重于盗窃罪的违法性和有责性。本来,刑法将盗掘古墓葬罪从盗窃罪中独立出来,是为了对文物资源进行特殊保护,但上述所举例子中在盗掘古墓葬罪的法定刑最高为10年有期徒刑,而盗窃罪中法定刑最低为10年有期徒刑,最高法定刑为无期徒刑,因此有必要对符合上例中盗掘古墓葬的案件适用重法条优于轻法条的原则,否则就会违反刑法的基本原则。第三,《刑法》第264条(盗窃罪)并不存在“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的规定。这表明,刑法并不禁止对盗掘古墓葬的行为适用《刑法》第264条认定为盗窃罪。第四,《刑法》第269条规定的“犯盗窃、诈骗、抢夺罪”,可以转化为抢劫罪。而盗窃、诈骗、抢夺罪只限于侵犯财产罪一章所规定的普通盗窃、诈骗、抢夺罪,因为其他特殊类型的盗窃、诈骗、抢夺既然刑法规定了单独的罪名和法定刑,就有别于普通盗窃、诈骗、抢夺的犯罪,在刑法没有明文规定的条件下,认为实施这类犯罪也可能转化为抢劫罪,这同样是违反罪刑法定主义的。例如,行为人在盗掘古墓葬时与行为人盗窃普通财物时被群众发现后为了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等手段,应当肯定前一种行为更具危险性,因为盗掘古墓葬的行为人身上带有的挖掘工具一般都是相当锋利且具有攻击性的。而依据第269条的规定,对盗掘古墓葬的行为处罚却轻于普通盗窃的行为,估计是很难让人接受的。但如果将盗掘古墓葬的行为评价为盗窃行为,则在盗掘古墓葬的行为人为了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时,司法机关可以将事实评价为行为人在犯盗窃罪时,为了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因而可以适用《刑法》第269条的规定,以抢劫罪论处。综上,只要案件符合重法条优于轻法条原则的适用条件,就没有理由排除适用该原则,在必要时,对于盗掘古墓葬的案件就应认定为盗窃罪。
盗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盗掘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二)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集团的首要分子(三)多次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四)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并盗窃珍贵文物或者造成珍贵文物严重破坏的。【盗掘古人类化石、古脊椎动物化石罪】盗掘国家保护的具有科学价值的古人类化石和古脊椎动物化石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二十八条 盗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盗掘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
(二)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多次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
(四)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并盗窃珍贵文物或者造成珍贵文物严重破坏的。
盗掘国家保护的具有科学价值的古人类化石和古脊椎动物化石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犯盗掘古墓罪,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盗掘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
(二)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多次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
(四)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并盗窃珍贵文物或者造成珍贵文物严重破坏的。
《刑法》第三百二十八条,盗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盗掘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
(二)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多次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
(四)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并盗窃珍贵文物或者造成珍贵文物严重破坏的。
盗掘国家保护的具有科学价值的古人类化石和古脊椎动物化石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