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伐树木,只有盗伐材积2—5立方米或者幼树100—250株或者在非林区,盗伐林木材积1—2.5立方米或者幼树50—125株的,才构成犯罪需要量刑,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
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十三条
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一、盗伐林木负什么法律责任 (一)行政责任 按照《 森林法 》第三十九条规定,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依法赔偿损失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补种盗伐株数十倍的树木,没收盗伐的林木或变卖所得,并处盗伐林木价值三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 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补种滥伐株数五倍的树木,并处滥伐林木价值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拒不补种树木或补种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由林业主管部门代为补种,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支付。 盗伐、滥伐森林或其他林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刑事责任 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 拘役 或者 管制 ,并处或者单处 罚金 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非法收购、运输明知是盗伐、滥伐的林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盗伐、滥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从重处罚。 二、 盗伐林木罪 怎么认定 1、应当妥善处理聚众盗伐(哄抢)林木的事件。对聚众哄抢的首要分子、积极参加者,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其他一般参加者,不宜认定为犯罪。
2、应当正确处理盗伐林木罪与 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 的关系。盗伐珍贵树木的行为,实际上也会触犯了盗伐林木罪与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两个 罪名 ,对此应从一重罪论处。对于盗伐林木数额较大,同时另有盗伐珍贵树木、保护植物行为的,应实行 数罪并罚 。 区分盗伐林木罪与 盗窃罪 的界限。将国家、集体、他人所有并已经伐倒的树木秘密据为已有,以及人偷砍他人房前屋后、自留地种植的零星树木,数量较大的,应定盗窃罪。区分盗伐林木罪与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罪的界限。主要区别在于对象不同。前罪对象是普通林木,后罪的对象是珍贵树木。 对于盗伐林木的行为,也不是必然就会构成《 刑法 》中的盗伐林木罪,此时还要看实际盗伐林木的数量、情节如何,符合了盗伐林木罪的 立案 标准,那么才会按照此罪来处罚。而说到盗伐林木的法律责任,其实主要是指行政责任,此时需要依法赔偿。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补种盗伐株数十倍的树木,没收盗伐的林木或变卖所得,并处盗伐林木价值三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
盗伐林木会依法赔偿损失,如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情节轻微的,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赔偿损失,补种盗伐株数十倍的树木,并处以违法所得三至十倍的罚款。
2、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情节轻微的,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补种滥伐株数五倍的树木,并处以违法所得二至五倍的罚款。
砍伐树木涉嫌 盗伐林木罪 或者 滥伐林木罪 。盗伐林木罪是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 拘役 或者 管制 ,并处或者单处 罚金 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刑法 》第三百四十五条规定,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刑法 》第三百四十五条,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 拘役 或者 管制 ,并处或者单处 罚金 ;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 森林法 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非法收购、运输明知是盗伐、滥伐的林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盗伐、滥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从重处罚。
盗伐林木罪处罚标准如下:
1、犯此罪的,盗伐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4、单位犯此罪的,实行双罚制。
《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一款
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三百四十六条
单位犯本节第三百三十八条至第三百四十五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擅自砍伐树木会触犯刑法和林业法等,视情节严重程度决定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释义》第三十二条规定,采伐林木必须申请采伐许可证,按许可证的规定进行采伐,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除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采伐林木,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审核发放采伐许可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以立木材积计算不足0.5立方米或者幼树不足20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补种盗伐株数10倍的树木,没收盗伐的林木或者变卖所得,并处盗伐林木价值3倍至5倍的罚款。
第三十九条规定,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依法赔偿损失;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补种盗伐株数十倍的树木,没收盗伐的林木或者变卖所得,并处盗伐林木价值三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补种滥伐株数五倍的树木,并处滥伐林木价值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滥伐林木“数量较大”,以十至二十立方米或者幼树五百至一千株为起点滥伐林木“数量巨大”,以五十至一百立方米或者幼树二千五百至五千株为起点。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规定,盗伐森林或者其它林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盗伐二至五立方米以上的;
(二)盗伐幼树一百至二百株以上的。
《刑法》第345条,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根据《森林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对盗伐林木未构成犯罪的行为人可采取以下行政处罚: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补种盗伐林木株数十倍的树木,没收盗伐的林木;如林木已被出卖则没收其变卖所得,并处盗伐林木价值三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
根据《森林法》第三十九条第四款的规定,盗伐、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规定,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以牟利为目的,在林区非法收购明知是盗伐、滥伐的林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盗伐、滥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从重处罚。
盗伐林木行为的认定:
《森林法》第二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对自然保护区以外的珍贵树木和林区具有特殊价值的植物资源,应当认真保护;未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批准,不得采伐和采集”;
第三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特种用途林中的名胜古迹和革命纪念地的林木、自然保护区的森林,严禁采伐”;
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采伐林木必须申请采伐许可证,按许可证规定进行采伐,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除外。”
按照《森林法》规定,有无采伐许可证和是否按照采伐许可证的规定进行采伐是林木采伐是否违法的最主要的界限,另外,林木的权属也是认定行为人是否侵权违法的重要依据之一。
盗伐林木是指行为人违反森林法和其他保护森林法规,未取得林木采伐许可证,擅自砍伐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林木或本人承包经营的国家或集体所有的森林和林木的行为;
虽持有采伐许可证,但违反采伐许可证规定的范围,采伐国家、集体及他人自留山上或他人经营管理的森林和林木的行为也属于盗伐林木行为。
如何正确地区分盗伐、滥伐森林或者林木是否构成犯罪的问题,是决定给予何种处罚的关键。根据有关规定,“情节严重”是盗伐、滥伐林木罪的必要条件,而“数量较大”是情节严重的重要内容。
数量较大的起点是,在林区,盗伐一般可以掌握在2~5立方米或幼树100~250株;滥伐一般可以掌握在10~20立方米或幼树500~1200株。在非林区,盗伐一般可以掌握在1~2.5立方米或幼树50~125株;滥伐一般可以掌握在5~10立方米或者幼树250~600株,或者相当于上述损失。
“数额巨大”的起点是,一般是指在林区盗伐20~30立方米或幼树1000~1500株,在非林区盗伐10~20立方米或幼树500~1000株或相当于上述损失的;
在林区盗伐100立方米以上或幼树5000株以上,在非林区盗伐50立方米以上或幼树2500株以上,或相当于上述损失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集体组织滥伐林木,情节特别严重的数量起点,一般可掌握在林区为100立方米或者幼树5000株;非林区一般为50立方米或者幼树2500株。